1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旨在加强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更好满足人民用药需求。
《意见》共提出六条措施,即规范和优化基层用药种类、建立健全基层药品联动配备使用机制、完善基层药品集中供应配送机制、健全基层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突出重点环节和实施要求,以及强化组织落实和监测评估。
据《意见》,2024年底前,省、市级卫生健康委指导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及时调整用药目录并建立动态优化机制,加快建立处方集中审核制度,药品配备品种数低于本省份基层用药品种数平均值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求适当增加用药品种,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配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用药基本与乡镇联动。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在慢性病、常见病的用药供给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弱,药品配备种类少。以往,患者常常面临在基层开不到所需药品的困境,这使得他们不得不频繁奔波于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一方面,患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路途上,忍受着长途跋涉的疲惫以及在大医院排队等候的煎熬;另一方面,频繁前往上级医院,也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交通成本和诊疗费用,这对于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症下药,直击这些痛点问题。其明确提出要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这一举措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针对基层用药问题,各省的探索
重庆统一医共体内慢性病上下级用药衔接目录,实现“一区县一清单”。
山东以县域中心药房为载体,统一医共体内用药目录,满足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
基层药品联动,可促进分级诊疗
一、增强基层用药可促进“首诊在基层”。
以往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种类有限,患者可能因在基层开不到所需药品,而不得不频繁前往上级医院就诊、开药。扩大用药种类后,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能获取到治疗慢性病、常见病的常用药品,大大减少了为开药而长途奔波、在大医院排队等候的麻烦,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可以进一步促进了“首诊在基层”这一环节的落实,无需等待转诊或另行安排时间去远处的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首诊,不仅减轻了上级医院的诊疗压力,也让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在医疗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用药衔接保障患者流转顺畅。
在基层药品联动机制下,如紧密型医联体(包括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通过统筹确定用药目录,注重上下转诊用药需求,做好了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用药种类的衔接。这就使得患者在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会因为用药差异而面临用药中断或无法获取合适药品的困境,保障了患者在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流转能够更加顺畅。
三、动态的调整医联体用药目录。
《意见》提出,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根据遴选和调整规则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病、常见病患者用药可及性。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应当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变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1年。(中国新闻网)这种动态的调整机制,能够让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情况始终与实际诊疗需求以及相关政策相适应,无论是基层医疗水平提升后对药品种类的新需求,还是上级医疗机构下转患者时的用药衔接需要,都能通过及时的用药目录调整得以满足,从而能推动分级诊疗体系不断优化完善,使其能更好地发挥分级诊疗的作用,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效率。
2025年起,乡镇卫生院用药品种与县级医院保持联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持续优化用药品种,以省为单位分类明确县(市、区)域内基层用药采供用报联动管理机制化措施。到2027年,紧密型医联体内药品联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人民群众基层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不断提高。(中国新闻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弱,用药差异大、配备少,转诊用药衔接不畅等问题突出。此次国家卫健委等六部门发布的《意见》,堪称基层医疗用药领域的一大步。它有望打破现状,提升基层药品可及性,让转诊用药衔接更顺,让就医更为便捷。不仅能缓解患者基层就医拿药难的困境,更能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期待这一政策能在各地扎实落地,让更多患者切实享受到改革红利,使基层医疗在守护人民健康上发挥更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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