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了的20位法学家

教育   2025-01-26 21:10   安徽  




本文原载于“大庆市律师协会”,感谢分享。


1、王宠惠(1881.10.10.-1958.3.5),字亮畴,祖籍广东省东莞市,出生于香港荷李活道75 号的道济会堂。王宠惠是近代中国第一张新式大学文凭的获得者,曾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代总理、国务总理,并为海牙国际法庭任职中国第一人。他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曾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被聘为国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宠惠一生中先后撰写了《宪法刍议》《宪法危言》等一系列的法学作品,探讨了中国宪政设计的原则和方针,其思想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被誉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

 

2、周枏(1908--2004年4月15日),字叔厦,江苏溧阳市人。中国罗马法泰斗,被誉为当今中国法学界“罗马法的活字典”,罗马法第一人。1928年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1931年在比利时鲁汶大学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1934年在该校获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教于上海持志学院、湖南大学、暨南大学等,讲授民商法和罗马法。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安徽大学和上海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任安徽大学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直至1990年退休,主要著作有《罗马法原论》(中国目前最权威的罗马法著作)、《罗马法提要》等。 


1982年,周枬老以古稀之年,在苏州河畔的华政东风楼给我们讲大陆法系最重要的基石罗马法,从平等原则到法人制度,从物权法定到协约自由,从遗嘱至上直到邻避效应、通行权等等,整整一年,每周六一个上午。

 

3、倪征燠 (1906-2003),中国第一位国际大法官,我国著名的法学家。倪征燠可以说是与中国二十世纪法制史同行一生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的一生没有离开过一个‘法’字。”1906年出生于苏州府吴江县[1]  (今苏州市吴江区)的黎里镇,中学毕业后,他立志学法,报效国家。他先在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读法律专业(苏州东吴大学设在上海),1928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之后留学于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受聘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荣誉研究员。1946年-1948年参加东京审判。  


战后曾任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国际检察组成员,以中国检察官首席顾问身份亲身参加对日本甲级战犯审判的倪老,于1984年在外交部法律顾问任上,由39届联大及安理会选为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任期九年。倪征噢出任新中国首任国际法院大法官,在当时激起了巨大反响。

 

4、章太炎(1869年1月12日—1936年6月14日),浙江余杭人,号太炎。世人常称之为“太炎先生”。后自认“民国遗民”。清末民初民主革命家、思想家、著名学者,研究范围涉及小学、历史、哲学、政治等等,著述甚丰。 孟德斯鸠三权分立。

 

5、赵理海(1916~2000),著名国际法学家。1916年出生于山西闻喜县,早年就读于燕京大学,先后获得燕京大学文学学士、美国芝加哥大学文学硕士、美国哈佛大学国际法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中央大学和南京大学教授,1957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

 

6、燕树棠(1891-1984),字召亭,河北定县人;1914年毕业于北洋大学,1915年赴美,入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学习,1920获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回国,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暨主任,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暨主任,清华大学法律学系、政治学系教授暨法律学系主任,西南联合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暨主任,兼任宪政实施协进会会员、监察院监察委员、第一届司法院大法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中华民国法学会编辑委员等职;1949年后在武汉大学法律系编译室、图书馆工作;是中国近代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律教育家。  

 

7、徐谟(1893-1956),字叔谟,笔名平章,江苏苏州人,原籍江苏吴县人,曾任国际法院法官,是首位出任国际法院法官的中国人。

 

8、盛振为(1900-1997),1921年东吴大学文学士,1924年东吴大学法 科(Comparative Law School of China)毕业。后留学美国,在美国师从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威格摩尔,获西北大学博士学位。1927年回国后任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教务长 兼证据法教授至1940年,1942年至1950年任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证据法学》(东吴大学法律学院 出版部)、《中国继承法原论》(英文本,法学杂志社)、《英美法的审判制》等。

 

9、周鲠生(1889-1971),又名周览,汉族,湖南长沙府长沙县人。中华民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法学家、外交史家、教育家,中央研究院院士,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的四位顾问之一。早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后留学英法,获爱丁堡大学博士学位及巴黎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学位。历任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东南大学、国立武汉大学教授及校务长。1939年赴美国讲学。回国后任国立武汉大学校长,兼任中央研究院院士。

 

10、龚祥瑞(1911年~1996年),浙江宁波人。著名法学家、宪政学者。中国现代法学先驱之一。1911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郊区,父亲是商人。1930年,赴上海入读沪江大学生物学系,后转入法律系。毕业获沪江大学荣誉优等学位。赴北京入读清华大学政治系。曾在英国、法国留学。

 

11、史久镛(1926-2022),著名国际法学家。1926年10月9日生于浙江。早年就读于上海圣约翰大学,获政治学学士学位,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研修法学,获国际法学硕士学位,1951年毕业后留校从事国际法学研究。1994年2月6日,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2004年2月6日当选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这也是自联合国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

 

12、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毕业于燕京大学和东吴大学;后获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通晓英、法、德、意等八国外语,对大陆、英美两大法系均有精深造诣;曾任推事、律师、宪法起草委员会和资源委员会专员、代理最高检察长等职;曾草拟《国家总动员法》、《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等法律;曾当选为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刑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职;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选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

 

13、章渊若(1904-1996),力生。无锡人。从小就有才子之称,他的文章得到国学大师章士钊的欣赏,称赞他“文气浩然”。少年得志的章力生,在我国法学研究领域中,留下了不少开创性的著作。不过他志向并不仅在此,不久后从政,在国民党、国民政府和国防部都担任过职务,被人称为“政略家”,也有“小戴季陶”的绰号(当时戴季陶是南京国民政府考试院院长)。然而在当时的旧中国,国事艰难,章力生的仕途也不顺利。不久他就脱离政治,心游三教,参禅学佛了。1947年任私立江南大学校长。

 

14、王世杰(1891—1981),抗战胜利后从日本购回《寒食帖》。1920年冬,王世杰受北大校长、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之聘回国。任北大法学教授,后任法律系主任。期间,王世杰以其渊博的法学知识和鲜明的教学风格,深得学校同事和学生欢迎。他所撰《比较宪法》讲义,在北大独树一帜,嗣经商务印书馆印行。立即为全国各著名大学广泛采用。《比较宪法》是我国法学界的奠基之作。

 

15、张福运(1890-1983)最为知名者为中国第一个留学哈佛的学者、中国现代法学家、政治家,曾经担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海关总署署长、税务总署署长等重要职务;

 

16、裘劭恒(1913-2009),江苏无锡人。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著名法学家。说服末代皇帝出庭作证。

 

17、戴修瓒(1887-1957),常德县人,字君亮。日本中央大学毕业。著名法学教授,历任国立北京法政大学教务长、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河南司法厅长、国民政府最高法院首席检察官、上海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中国公学法律系主任。任国民党南京最高法院法官时,曾为“七君子”辩护。建国后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民法债编总论》、《票据法》、《刑事诉讼法释义》等。

 

18、吴之椿(1894年5月20日-1971年8月11日),湖北省江陵(今沙市)人;民国初年于武昌文华大学毕业,后赴美国留学;1920年回国,任暨南大学教授;1923年夏,应邀回湖北任武昌国立商科大学教授,支持学生进步活动,1926年,北伐军进逼武汉,随军北伐;国民政府迁都武汉,任外交部秘书兼政务处长。次年1月,协助部长陈友仁与英方谈判,并参加“英租界临时管理委员会”工作,具体主持租界内一切事务,后协助陈友仁收回九江英租界,大革命结束后,远赴欧洲学习,1928年回国,此后相继在在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北京政法学院任教。

 

19、张君劢(1887—1969),中国政治家、哲学家,中国民主社会党领袖。近现代学者,早期新儒家的代表之一。原名嘉森,字士林,号立斋,别署“世界室主人”,笔名君房,江苏宝山(今属上海市宝山区)人。曾留学日本、德国,学习政治经济与哲学。回国后,推崇唯心主义哲学,被称为“玄学鬼”。1958年元旦,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联名发表《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曾参与组织中国民主同盟,参加国大。司法是权力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当年为了防止专制,张君劢在《中华民国宪法》中故意建立了行政院长分权总统的制度来分化蒋介石的权力,但蒋介石欣然接受了宪法,并且奉张君劢为座上宾。国民党入台后,张君劢在海外组织“中国自由民主战斗同盟”,以“第三势力”自居。张君劢一生未置产业,仅靠稿费与少量养老金维持,生活清苦。

 

20、宋教仁(1882年4月5日-1913年3月22日),字钝初,号渔父,汉族,湖南常德市桃源人。中国“宪政之父”,与黄兴、孙中山并称,主持第一次改组国民党。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中华民国的主要缔造者,民国初期第一位倡导内阁制的政治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唐绍仪内阁的农林部总长,国民党的主要筹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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