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背景】
专利侵权诉讼往往是商业竞争的延续。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专利纠纷办案(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在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专利民事案件涉及侵权判定规则的案件较多。北京、上海两地被判决不侵权的案件所涉及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未落入保护范围、现有技术抗辩、未证明存在侵权行为以及先用权抗辩;通过京沪两地的比较,原告都是因被控侵权产品未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导致维权失败的案件最多,原告在证据组织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成为其维权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损害赔偿也是热点难点问题,如何运用根据具体证据酌定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的裁量性赔偿方法,引导当事人对于损害赔偿问题积极举证,进一步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合理性?权利人如何通过加强举证主张较高赔偿额?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提高相关人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能力,掌握专利民事诉讼程序与专利侵权判定、权利要求的解读和解释方法,探讨标准必要专利司法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专利抗辩、反诉、证据规则与损害赔偿规则,全面提高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业务水平,提高处理复杂专利侵权案件的能力,防范专利恶意诉讼,保护我国专利权人、有关当事人和企业、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我部特举办本次培训班。学习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某法官,十二年知识产权审判经验,曾受法院系统嘉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经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年度50件典型案例、某省法院年度10大知识产权,曾执笔多项课题获得最高法院、某省法院奖项
张学军,法学博士,广东省高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和商事审判16年,审理过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多个案件入选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个典型案例;曾作为执笔人深度参与《“探索完善司法证据制度 破解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难”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
商建刚,16年律师、7年法官经历,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曾担任上海律协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主任,获得行业突出贡献奖(集体荣誉)
【参会对象】
各级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相关研究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部、法律事务部及研发部门的相关管理人员;各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管理人员;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教研人员;各人民法院负责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知识产权律师等。
报到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学习时间:2024年10月25日—27日(三天全天学习)
学习地点:深圳市
10月25日(星期五)
9:00-12:00、14:00-17:00
(一)专利诉讼的未来发展趋势及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视角下的专利诉讼
1、专利诉讼的未来发展趋势
2、人工智能与专利诉讼
3、区块链技术与专利诉讼
(二)专利民事诉讼程序法律与实务——典型案例分析
1、案由
2、管辖
3、送达
4、诉前保全证据
5、保全财产
6、诉讼代理人
7、专利权评价报告
8、举证妨碍与事实推定
9、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10、逾期举证
11、庭前会议
12、技术事实查明
13、当事人庭前准备
14、证人出庭保证书
15、回避
16、证据交换
17、诚实信用诉讼原则
18、保密措施
19、答辩
20、开庭迟到
21、合并审理
22、诉讼中止
23、恶意诉讼
24、调解
25、原告在一审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26、上诉人在二审中提出新的上诉请求
(三)专利侵权诉讼证据规则——结合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1、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2、原告需要提交的证据
3、被告需要提交的证据
4、提交证据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5、举证责任的特殊情况
6、保全妨碍排除规则
(四)专利权新规则法律适用——典型案例解析
1、专利法第6条“职务发明创造”
2、专利法第9条“先申请原则”
3、专利法第11条“许诺销售权”
4、专利法第13条“专利临时保护的判断规则
5、专利法第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的实质要件”
6、专利法第23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具备的条件”
7、专利法第72条“诉前行为保全”
主讲专家:张学军 法学博士,广东省高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10月26日(星期六)
8:30-11:30、13:00-16:00
(一)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1、直接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认定
2、共同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认定
(二)专利侵权判定法律原则与应诉策略——典型案例分析
1、全面覆盖原则
2、等同原则
3、禁止反悔原则
4、捐献原则
5、先用权原则
6、反向等同原则
7、折衷原则
8、改劣发明原则
9、多余指定原则
10、实施公知现有技术不侵权原则
11、应诉时注意事项
(三)权利要求的解读和解释方法
1、专利权利要求解释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2、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中的几个问题
3、权利要求公示作用与具体解释规则
(四)专利案件技术查明的五种手段及其应用
技术调查官制度/鉴定/专家陪审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辅助人
(五)专利侵权实体抗辩与反诉策略——典型案例分析
1、专利权效力抗辩
2、滥用专利权抗辩
3、不侵权抗辩
4、现有技术抗辩
5、不视为侵权的抗辩
6、合法来源抗辩
7、不停止侵权抗辩
8、反诉策略
主讲专家:某法官 知识产权审判专家,某知识产权庭法官
10月27日(星期日)
9:00-12:00、14:00-17:00
(一)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的法律问题
1、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审理中的基本问题
2、停止实施标准必要专利民事责任的问题
3、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
4、标准必要专利垄断纠纷案件审理
(二)诉讼视角:专利无效重难点分析及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
1、国知局无效程序和法院侵权程序的异同
2、无效审理中的热点难点
3、稻草人制度
4、专利权人防守中的盲区和请求人进攻策略
5、行政诉讼中的攻防之道
(三)专利恶意诉讼热点问题与专利恶意诉讼反赔案件审理及专利恶意诉讼损害赔偿
1、专利恶意诉讼概述
2、“恶意”的认定
3、专利恶意诉讼中的热点问题
4、反赔案件的请求权依据
5、反赔案件的审理方式
6、恶意诉讼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四)中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与高额索赔的办案和取证思路
1、专利法第71条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2、确定赔偿数额的原则
3、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证据的具体查证方式
4、法院采信许可费证据考量的因素
5、法定赔偿和裁量性赔偿二者的区别与联系
6、原告如何防止跌入约定赔偿的陷阱
7、惩罚性赔偿问题
8、损害赔偿中的举证妨碍制度
9、确定赔偿数额的顺序
(1)权利人实际损失
(2)侵权人所获利益
(3)参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
(4)法定赔偿
主讲专家:商建刚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学习费38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会员标准】
一、个人会员:会费:9800元/12个自然月;个人会员全年线下面授培训活动免费;仅限本人参加,不支持后续出借、转让。
二、普通B级会员:会费:12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6人次, 每期培训不得超过3人。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20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13人次,每期培训不得超过4人。
四、贵宾会员:会费原价:34000元/年12个自然月 总免费27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5人。
五、VIP会员:会费 15万元/12个自然月 总次数不限,每期会议不得超过10人
【会务组联系方式】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负责人:牛老师
电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编辑:单位名称+参加学员+电话+邮箱发牛老师微信报名
识别下图“二维码”加微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