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界定范围、实施主体、组织形式、资金保障、服务结果招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采购涵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而招投标使用的资金性质不同,其范围仅限于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并不包含服务。
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实施,这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的采购事务。招投标则通常由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政府采购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监察、审计机关等多方共同组织,实行“采”“管”分离,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招投标则主要由业主单位、招标机构和投标企业组织完成。
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有坚实的政府采购资金作为保障,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招投标则没有这样的资金保障,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更加多样化。
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全部免费服务,并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的目的。招投标企业则无法做到这一点。
招投标项目: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
政府采购项目: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
这些区别使得招投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