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14
一、项目编号:
1401052024BCS00202
二、项目名称:汾潇大街西延滨河东路南延环境整治项目(刘家堡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骏宏宸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小墩村桃园村民组88号
被投诉人 1 :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刘家堡村
被投诉人 2 :山西帮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9号瑞杰科技B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1、2对2024年10月11日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磋商文件部分评审因素未设置具体评判标准无量化指标。参考政府采购指导案例9(后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擅自扩大评标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完全可以为采购人勾结评标委员会控标提供条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
太原市小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