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合作方不守诚信,为减损试图颠倒事实,让当事人承担莫须有的违约责任,霖澳律师揭示真相,成功还当事人清白,维护了合法权益

民生   2024-08-12 16:55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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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人名、公司名皆为化名


案情概要

合作方“碰瓷”,为减损起诉当事人(公司)退货退款,霖澳律师受托应诉

20211124日,A公司向B公司售卖了一台单向复卷机并签订了B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总价为5万元,并约定了1年的设备保质期。质保期内,A公司就B公司所提出问题(如:精度纠偏、复卷机跳动导致走纸不平整、触屏黑屏等),积极提供售后服务。

然而,质保期1年已过,B公司却以其客户拒绝验收为由,要求A公司退货退款,对于B公司该请求,A公司当即予以拒绝,谁料,B公司并未就此罢休,而是径直起诉至法院。

面对B公司的有意碰瓷,A公司不甘心就此认栽,随即委托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罗思宇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出庭应诉。罗律师受托后,迅速协助A公司搜集相关证据,提交至法院。

诉讼过程,双方展开激烈辩论,第一回合霖澳律师更胜一筹

诉讼过程中,B公司主张其与A公司签订合同时,对货物有明确技术要求及收卷的平整度偏差不能大于0.3毫米,但A公司所交付的货物并不符合质量约定,致使其被第三方退货,而第三方解除的原因之一,就是A公司提供的双方复卷机没有双向复卷功能,而其在与A公司的合同中,明确了其购买的产品是双向复卷机,则应该具有双向复卷的功能。
上,A公司行为已构成违约,应退货退款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对此,罗律师当即提出,B公司主张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A公司将货物发到B公司后,B公司自行安装了喷码机,对设备进行了改装,随后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付清了款项。

另外,从合同中可以看出,第三方采购的是喷码机和复卷机的成套设备,而B公司是在A公司设备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改装加装,同时从整个设备的合同以及复卷的要求当中,并没有看出B公司要求双向复卷的技术要求。

并且,从第三方解除合同的函件,可以看出第三方退货的原因主要是存在喷印速度高于多小时,喷印不均匀,不清晰,字体、颜色存在色差粗细不一致,脱墨只能识别数字、字母,不能识别汉字,由此可见,这三个理由都是指向的喷码机的喷印功能,而非是A公司所提供的单纯的机械操作功能。

至于复卷机是单向还是双向,早在双方磋商时,双方协议的复卷机就是单向的,而A公司曾提出合同中写明的“双”向复卷机有误,要求B公司将“双”字删除,但B公司并未去掉。

另外,在质保期内对于B公司提出的收卷平整度和一些其他的售后问题,A公司都进行了回复和保修,直到2023714日,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现质保期1年早已过,B公司认为第三方拒绝验收是A公司造成,要求退款,明显不符合常理。

辩论第二回合,霖澳律师完胜,法院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然而,B公司却声称,其采购的就是双向复卷机,双方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有明确说明,而A公司在合同签订时,也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同意了双向复卷的性质和功能。

罗律师再次强调,首先,双方签订的合同系B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其次,双方的销售合同付款方式是B公司需要进行上门试机验收,B公司的负责人是亲自到A公司对机器设备进行过查看和选定,而A公司收到款项后,将设备发给B公司,B公司进行验收后,再行加装喷码机,最后,B公司验收合格后付款。

在这期间,B公司完全可以就其收到的是单向复卷机提出异议,并要求A公司更换,但B公司显然没有,相反B公司正常验收,并付清了尾款,然后,现在再以合同要求双向为由,提出退货退款,这是不诚信的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采纳了罗律师的法律意见,认为A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而B公司在质保期1年后再次提出相同问题要求退货退款,既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限,也违背了诚信交易的原则。
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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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了B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办案心得
罗思宇律师:“本案,当事人(公司)与对方公司合同已履行完毕,但对方公司因自身原因被客户退货后,却试图利用合同瑕疵推翻原本的交易意图——即购买单向复卷机而非更昂贵的双向复卷机,借此让当事人(公司)退货退款,以减轻其遭受的损失。对此,我受托后,迅速搜集有力证据,证明当事人(公司)与对方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就已经明确了所售设备为单向复卷机的事实,并且在交付设备后,对方公司对设备进行了验收并支付了全款,对设备并无异议。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法律意见,驳回了对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承办人


罗思宇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同部部长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商事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纠纷,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律师、金牛青年突击队标兵、2020年度十佳代理词、2022年度十佳优秀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2023年度优秀律师、2023年度合同纠纷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刑事案件品类十佳案例、2023年度劳动争议品类十佳案例

同行评价:罗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擅于直击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对细节进行深入挖掘,敢于对不公正的行为做法进行批判,信守诚信、务实,追求广义的公平、正义。在民商事纠纷中,罗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法律功底,容易发现隐藏细节,利用优势证据和法律事实以及最高法的同类案例在法庭上说服法官,帮助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解决方案。




编辑:张雪
审核:罗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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