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询价公告
按照《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本次采购详情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企业参与。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四)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清单
服务内容 | 现价(万元) |
药物性废物(HW01医疗废物:841-005-01) | 4.9 |
化学性废物(HW01医疗废物:841-004-01) |
2.接到通知后由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先分类,再提供规范的包装服务,针对不同的危险废物采用合理的方式方法确保其不挥发、不泄露,不发生危险事故。
3.将包装好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转运处置,并出具合法的转移联单等环保手续。
4.本项目限价为包含危险废物分类整理、装卸、运输、处置、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5.每个环节均须做好拍照记录。
6.协助采购人完成所有关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环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无废四川”系统)的转运处置备案、转移联单等流程。
7.接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处置服务,完成现场服务后,需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危废明细 | 危废代码 | 数量 | 服务价格(元) | 备注 |
1 | 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 化学性废物 | HW01 841-004-01 | 以实际重量为准,约1700千克 | ||
药物性废物 | HW01 841-005-01 |
2、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符合以下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所必须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 HWO1 医疗废物中的841-004-01、841-005-01。
(2)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所必须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者提供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并附上相应运输单位的资质复印件。
五、报价须知
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16时止,逾期视为无效。
方式:请报价单位准时将资质文件及报价文件
最低价中选,如出现价格一致的情况,我中心将现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申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2号
联系人:潘老师 13981323118
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