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疫苗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我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管理办法,我市将于12月底举行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大会。现公开收集2025年度非免疫规划疫苗供苗企业资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提交信息
(一)企业生产或代理相关疫苗公司的资质:包括《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GMP证书》、授权代理文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回款开票信息)的纸质资料等。
(二)相关人员的资质:疫苗生产(代理)企业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确认。
(三)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相关疫苗生产(代理)许可获取时间、疫苗年产(代理)量,疫苗生产、运输、储存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
(四)需要提供关于疫苗方面的相关资料,包括:疫苗的生产工艺、特性、安全性、有效期等(多种疫苗需分类标明),《药品注册批件》、《检定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进口产品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等。
(五)冷链配送:配送过程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在运输途中企业应当根据疫苗的温度控制要求,采取全程冷链控制,并对供货疫苗在途中的质量负责。配送企业(物流公司)需提供冷链配送能力证明(附企业或物流公司冷链运输管理情况);委托物流公司配送的需提供物流公司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确认件、授权委托书(国内疫苗冷链运输服务合同)等。
(六)售后服务:包括驻辖区售后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疫苗最小起送量;疫苗退、换货保障;接种疫苗后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急响应处置机制(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响应并在最短时间协助疾控中心解决和处置问题,相关补偿要确保及时到位)等。
二、资质报送要求
(一)疫苗生产企业报送的疫苗供应资质必须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第二类疫苗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76号)、《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疫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疾函〔2016〕133号)等相关法规要求。
(二)所有资质资料均用A4纸复印、加盖企业鲜章后装订成册(一个企业装订一册),保证字迹清楚、内容真实有效。
(三)所收资质经我市疫苗采购遴选大会评选后,未纳入采购范围的企业资质,可无条件退回相应疫苗生产企业(企业委托专人自行前来领走)。
三、资质收集时间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10日上班时间内,过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四、资质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免疫规划科;
联系人:吴老师、陈老师,电话:0833-5561551;
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万福西路8号。
峨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