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方便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绿化垃圾清运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方便“摩羯”台风灾后我市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绿化垃圾的清运,规范收运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区设置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方便市民清运。
秀英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椰海大道与火山口大道路口东南侧海南安泰利脚手架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邝先生13876381186;
龙华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龙桥镇昌学村消纳场,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18089845960;
琼山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凤翔街道逢考村,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3976666296;
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桂林洋林海四横路临时堆放点,联系人及电话:陈海忠13976599048。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绿化垃圾。单位和有物业的居民小区产生的绿化垃圾应清运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没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个人庭院产生的绿化垃圾收集后,可与属地镇(街)、村(居)委会联系,运送至各区设置的绿化垃圾临时堆放点,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
三、绿化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及其“门前三包”范围产生的绿化垃圾应采取单独收集、定点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应混入砖土、石块、铁丝、铁钉、花盆、塑料制品等非植物固体废弃物。
四、加强社会监督。请各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尽快完成积存绿化垃圾清运。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随意倾倒绿化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可通过“12345”热线电话或微信公众号“海口城市管家”进行举报投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清理。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海口市城市管理局
编辑:陈敏
审校:黄健洲
责任编辑:吴春燕
值班主任:张琼
监制:薛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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