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121国USA-南卡的前世今生

文摘   2024-09-30 22:42   中国香港  

去南卡罗莱纳。

“卡罗莱纳”名称源自查理的拉丁语写法(Carolus),为了纪念英国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 I)。
就是被克伦威尔砍头的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的儿子。

1712年,南卡罗来纳省成为北美十三殖民地之一,独立战争中,1/3战斗发生在南卡,可见离心力强,也骁勇。
内战中,它也是第一个脱离联邦的州。


它到现在都比较红,白人占2/3,2020年9张选举人票归川普。
内战结束后,南卡罗来纳州1868年重新加入美国。
在奴隶贸易中,它交易量最大。
另外,这种贸易实际上也包括原著民被贩卖成为奴隶。
由于奴隶制发达,它曾是最富裕的州。
1800年全州人口34万,奴隶近15万。
本来这个人口比例,奴隶主很难控制局面,但就像《美国种族简史》里说的,黑奴的境况实际上比当时的爱尔兰人好得多,也比当时欧洲很多人(比如意大利南部人,奥地利人)好,导致希望逃离的黑奴并不多。
再者,奴隶主利用奴隶不得学习,以及让他们长期处于无法自我照顾的情况,让他们实际上主观上不想逃离,客观上无法逃离。

1800年为了连接查尔斯顿与哥伦比亚市,建了Santee Canal,是美国最早的运河之一。
我附近的D& R运河,1830年才建的,晚了近30年。
但后来铁路修建,运河并未起太大作用。
不少读者说我的旅行像三毛,其实不像。
三毛关注情感,我通常只关注知识。

过于关注情感容易内耗。
世界那么有意思,比特定的人有意思,没必要天天关注对方是不是爱你。
最重要的是你要爱自己,其他的不重要。
当你兴致勃勃了解世界时,大概率可能发现这个世界没几个人值得你爱。
因为你可能觉得他们都太无趣,知识匮乏,话不投机半句多。

很多女性总是在情感漩涡里进进出出,浪费了生命。

我只去Charleston查尔斯顿,读过小说《飘》的人可能比较熟悉,这里是男主人公白瑞德的故乡。

北纬32度,纬度和中国徐州差不多。

查尔斯顿用查理二世的名字命名。
由于克伦威尔斩杀了查理一世,查理二世长期流亡欧洲。
克伦威尔就像法国的罗伯斯庇尔,残忍专制超过王室。
就像列宁比沙皇更残忍,革命者天然就嗜血。
流亡很自然地塑造了他后来的个性。
比如亲民、善于讨好他人、重感情,也钟情于玩乐。
民众比较喜欢他,一部分可能出于对查理一世的同情。
另外,他吃过苦头,共情能力更强。
一生私生子无数(其中有戴安娜和卡米拉的远祖),但和正室却因多次流产没有子嗣。议会多次要求他离婚,但他没有。
我觉得可能是流亡过程中与王后建立了患难交情,也可能是他本人对于自己的后代是否继承王位并不太过在意。

也可能是,他骨子里其实是天主教徒(临终前宣布皈依天主教),太太是葡萄牙公主,无论外表如何,骨子里也是天主教徒。

他不想在议会监督下娶一个新教徒。

可能他们对必须由新教徒继承王位的规定本就不以为然。
考虑到他流亡及即位之后,长期和他的表哥,天主教法王路易十六关系良好,我也相信他骨子里就是天主教徒。
他的任上,英国国力不行,成了法国附庸。

他也赞成由自己的弟弟York约克公爵继承王位。
弟弟York约克公爵(后来的詹姆斯二世)领导过英荷战争,乏善可陈,但曾攻入新阿姆斯特丹(今天的纽约州)。
因此,那里被叫作New York。
约克公爵即位后,成为詹姆斯二世。

骨子里他也是天主教徒,并且蠢蠢欲动,希望恢复君权神授,最终被议会赶走了,由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荷兰人奥兰治亲王继承了王位并共治,成为玛丽女王二世和威廉三世。

总的来说,查理二世还是不错的君主,至少不乱来。

只此一生必须折腾
行走110国的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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