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文】蔡玉胜、董微微、潘汝南 | 多重视角下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及优化策略

文摘   2024-11-21 10:00   天津  

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文章来源:《经济纵横》2024年第4期,已在中国知网上线,并被《区域与城市经济》2024年第8期全文转载,感谢作者同意授权转载。



作者简介:


蔡玉胜,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董微微(通讯作者),天津社会科学院经济分析与预测研究所研究员;

潘汝南,天津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摘要: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表征的数字经济新形态深刻改变着要素的全球化配置和产业的区域化布局,所带来的要素变动及运行机理对空间格局变化产生深远影响。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与传统经济形态相比存在显著差异,这可通过构建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分工化与去分工化、趋同化与趋异化、收敛化与发散化四个维度的理论框架加以分析。数字经济是先发优势还是后发优势,是有利于超越还是更容易落入陷阱,关键取决于数字化与区域发展诸多条件的共振效应。因此,应秉持新的理念和方法,正视数字经济下中心城市聚集和边缘城市衰落的两难境地,破解链条细分化和市场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推进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进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关键词:数字经济;区域协调;要素流动;资源配置


一、引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区域发展相对差距有所缓解。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之间资源禀赋存在较大差异,区域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难题。当前,全球发展已进入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时代,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速创新,并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技术和数字应用日新月异。以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表征的数字经济新形态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深刻改变着资源要素的全球化配置和产业的区域化布局,对区域产业发展、区域分工和市场体系建设、区域产业结构和区域收入分配产生深远影响。某种意义上,数字化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元素之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不仅要立足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的优化与更新,更要充分考虑新经济形态对区域经济体系和区域发展格局的冲击。厘清以数字化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对区域协调发展产生的影响并探究其影响机制,有利于发挥数字经济的牵引作用、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而实现数字化条件下的区域协调发展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现有文献主要从数字经济内在特质,以及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升级、促进区域分工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等方面,探究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在数字经济内在特质方面,陈晓红等强调数字经济具有高成长性、强扩散性和降成本性等特征,并提出数字经济存在边际收益递增效应,能够通过“外在表现”和“内在动力”推动经济协调发展,为区域发展提供新动能。在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升级方面,荆文君等认为,数字经济具有高渗透性,能够与各个行业实现深度融合,进而促进产业数字化升级、赋能区域协调发展。在数字技术促进区域分工优化方面,钟文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具有显著的空间异质性;张可云等认为,数字经济通过促进区域分工和产业结构优化,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新动力。在数字技术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方面,裴长洪等认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发展突破了原有劳动形式的时空壁垒,进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江小涓认为,企业能够通过网络技术实现生产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其边际成本下降、经营范围扩大,为劳动者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提供了更加丰富的选择,能够促进劳动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的提高。

  数字经济是基于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数据化等技术飞跃而形成的新经济形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数字经济在要素流动、资源配置、产业赋能、收入分配等方面对区域协调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从内在机理看,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可通过四维度理论框架进行分析:一是“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即数字经济促进要素在区域内和区域间流动与重组,从而影响城市功能和结构;二是“分工化与去分工化”,即数字经济对商品交换水平及其公平性、劳动力等要素配置水平及其公平性,以及模块化生产、产业链分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区域分工和市场体系建设;三是“趋同化与趋异化”,即数字经济通过范围经济效应、网络效应等,影响区域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四是“收敛化与发散化”,即区域基础条件差异导致数字经济发展空间分异,并对财富生产和财富分配方式产生影响,最终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与路径。


二、数字经济通过要素集聚和规模化影响区域协调发展



(一)基于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框架分析


  城市受限于地域疆界,而数字经济则能跨越自然边界和时空进行连接和共享,这使得城市之间可以通过数字化网络,跨越自然地理边界实现互融互通。数字经济因其独特的生产组织方式,对于推动经济活动去中心化、形成立体网络模式、促进区域交流协作具有重要作用。在区域发展中,“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社会前进“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基于对科技影响社会发展的认知,人们普遍认同科技对生产力进步的促进作用。在数字时代之前,区域间的交流更多依赖行政权力和传统组织方式,呈现线性发展和平面化特点,通常以“中心”和“外围”的形式进行交流合作。随着中心城市不断增多及传统中心城市的环形扩张,区域间的联系受到影响,尤其是非中心区域之间按照传统模式难以实现更深层次的交互式沟通,从而导致经济空间的固化。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型网络架构与技术为人际交往和要素流动提供更多支持,对人及物的影响逐渐波及区域之间的要素流动和资源配置方式。一方面,生产要素流动促进了区域经济参与者的交流合作,有利于形成分布式、去中心化的城市结构。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发挥着重要的连接功效,不仅连接区域的生产端和需求端,也连接着区域内外的各相关利益主体。数字化显著提升了区域经济参与者的直接交往效率,节省了大量交易成本,其所形成的分布式、去中心化、立体化的信息沟通模式使要素流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随着区域之间沟通和连接效率的提升,城市之间的沟通渠道也大幅拓宽,交易场景空前丰富。基于即时性、交互性和立体性,数字化的沟通模式解构了原有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去中心化和分布式的新型发展模式。同时,数字经济基于其去中心化特点,也推动着一些传统发展型城市的快速衰败和中心城市的更替,加速了增长型城市和收缩型城市的更迭进程,为后发地区实现快速赶超、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另一方面,要素的高度融通会快速推动市场的集中化和规模化,有助于形成中心化城市,并有效激发中心城市的主导功能。数字化推动着经济协作深刻而广泛地开展,而协作水平则是生产力社会化发展的重要体现。协作“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在数字经济条件下的区域经济发展中,这种凝结着集体力的生产力推动区域内部要素不断集中,促使区域经济运行流程、方式、关系重新建构,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在数字经济和数字技术助推下,劳动力、资本、数据等要素向中心城市和大城市聚集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成为承载资源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但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存在“数字鸿沟”且发展基础不同,容易产生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从而加剧区域发展失衡,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二)以充分激发城市比较优势、塑造城市“竞合”关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要正视数字经济下中心城市聚集和边缘城市衰落的两难困境,把握数字时代要素市场化流动趋势与内在规律,充分评估数字经济下要素资源在城市间流动过程中对城市功能和城市群网络结构产生的影响,以要素市场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是明确不同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及其差异性。基于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劳动力等传统要素条件、数据等新型要素的禀赋条件,客观看待城市发展的差距,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制定契合中国式现代化与区域重大战略的城市群数字化发展方案。二是发挥比较优势,构建城市“竞合”发展模式。中心城市要发挥信息资源富集、数据基础设施完备等优势,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示范区、试验区建设,强化数字经济溢出效应。收缩型城市要基于自身发展特质,善用全国性、区域性数字经济规划,加强与中心城市的协同联动,挖掘和培育潜在增长点,实现“弯道跨越”或“换道超车”。


三、数字经济通过区域分工和市场体系影响区域协调发展




  (一)基于分工化与去分工化的框架分析


  关于分工对社会发展和生产力的促进作用,亚当·斯密指出:“劳动生产力上的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区域分工程度的高低取决于自然条件、产业基础、劳动力质量等资源禀赋,并与区域市场体系的发育程度密切相关。当前,我国区域空间结构优化程度不足、资源配置水平还不够高,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社会分工体系尚不完善。随着数字化的逐渐深入,新经济形态不断改变着资源配置方式,而其对区域分工的影响程度将决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和进程。


  一是数字经济发展对商品交换水平及其公平性的影响。就交换水平而言,在数字经济的网络效应、平台效应、长尾效应等特性影响下,商品交换方式和交易模式产生革命性变化,企业能够有效扩大数据收集范围、加强信息连接和增强数据分析能力,从而减少生产资料收集、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的时间消耗和工作内容,降低交易费用,提升交易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就交换的公平性而言,由于数字时代先发地区往往会在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渠道、话语权等方面占据更大优势,导致后发地区在看似合理的交换条件下却不得不受制于已有规则,甚至可能进行不平等交换,这会导致区域发展的不公平,而不公平程度的累积与固化容易加剧区域失衡。因此,保证市场交换的充分性及竞争性,换言之,确保市场的公平性是数字经济下区域公平发展的基础性条件。


  二是数字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等要素的配置水平及其公平性的影响。在市场干预和行政手段等扰动因素影响下,尤其是个别地方基于本土利益保护需要而对要素的流动设置多种限制和壁垒,虽然商品市场经过长时间发育能够形成相对完善的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但要素市场往往存在供给不充分问题,市场垄断性和干预程度较高将影响全国市场的畅通性,这也是统一要素市场建设相对统一商品市场建设更为困难的原因,而数字化则会放大这种失衡。例如,随着数字平台的快速发展,基于大数据算法和数据优势,平台企业会采取自我优待、拒绝交易、杀手型并购和差别化定价等策略,导致优势区域的技术垄断效应和区域之间的制度性分割更加凸显,进一步扭曲资源配置结构和产出结构,拉大地区间发展差距,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数字经济对模块化生产和产业链分工细化的促进作用,重塑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数据成为获取利润的关键生产要素,企业能够更精确地分析和管理数据,进而基于这些数据拆分核心竞争力,实现顶端的模块化生产。更细致专业的分工导致生产复杂程度和产业链延展程度加深,且随着分工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市场变得更为重要。生产资料突破时空限制,使生产分工和协作也产生了新的形式,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创新化的生产模式逐渐取代了传统的人力化、机械化、流程化的生产模式,提升了社会生产各个领域的资源配置效率。然而,在细分下的差异性产品市场,市场结构可能处于垄断或寡头垄断状态。因此,数字化下的分工化和去分工化成为不同利益者的各自诉求,最终的均衡状态取决于利益各方的多重博弈结果。一方面,数字经济能够较好地削弱由地域和经济因素导致的市场分割现象,有利于推进市场整合、提升市场竞争水平、改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促进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在分工深化形成的区域内部技术溢出和区域外部技术垄断效应下,数字经济中可能存在技术垄断效应大于技术溢出效应的情况,从而进一步强化市场分割,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二)以完善区域分工体系、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数字经济之所以能够深刻影响市场化和区域一体化,在于数字化与现有的市场交换规则和市场体制机制结合后形成的合力。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链条细分化与市场一体化的矛盾,需要积极完善区域分工协作体系,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更加平衡和充分。一是在市场机制调节和引导的基础上,深化和完善多层次的区域分工协作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数字经济发展加速知识分享、提高劳动力素质、优化产业结构,以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商品交换和要素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充分释放数字经济的成本节约效应、渠道整合效应和平台创新效应,形成不同尺度区域、不同等级城市间分工协作、动态调整的发展格局,进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二是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效发挥数据要素优势,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充分涌动,实现新业态模式、新供应链形式和新组织形式的有机融合,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优化交易平台规则,实现商品和要素流通交易的顺畅高效,进而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数字经济通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影响区域协调发展



  (一)基于趋同化与趋异化的框架分析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改变了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深刻影响着我国的产业地理格局,对区域产业结构产生颠覆性影响。数字经济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影响具有三重逻辑:一是基于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的高渗透和高协同特点,形成其在资源配置效率上的先天优势。这些新型生产要素一旦与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结合,不仅会激发新型生产要素的带动引导效应,也能促进传统生产要素的效率提升,尤其是网络化的规模结构会为要素的聚集和应用创造新的环境,这是要素配置优化所形成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的充分体现。二是基于先进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型生产要素会加速对传统要素形成替代。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数字技术的加持下,区域产业发展中复杂劳动和高技能人才的地位愈发凸显,产业附加值和供应链价值链地位随之提升,这是要素投入质量提升所形成的增长效应和替代效应的充分体现。三是数字经济新形态推动企业生产程序和组织管理流程发生变化,原有的层级管理体系和垂直型管理模式在网络化、扁平化和自组织的要求下不断进行调整,柔性生产、虚拟组织、分布管理的新模式不断涌现,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不断延伸,推动区域产业结构持续走向高级化,这是生产管理模式创新所形成的企业组织和运行效率优化效应的充分体现。在数字经济的规模经济效应和范围经济效应、增长效应和替代效应、组织和运行效率优化效应的影响下,各区域产业结构均向高级化、数字化发展,呈现趋同化特点。


  虽然数字化转型对产业结构优化具有明显的正效应,但并不意味着其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中所形成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效率是趋同的。实践中,数字经济形成的产出效率在不同地区和产业之间并未显现所谓的趋同现象,各省份数字经济产出效率的空间收敛效应并不明显。那么数字经济怎么推动区域之间产业发展水平的趋同呢?答案就在于数字经济对不同区域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结构的影响存在差异。也就是说,数字经济作为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推动力,其对区域产业结构“关联性”的促进作用才是导致区域差距变化的重要原因,数字经济与不同产业的关联性、融合程度不同,其对区域产业结构产生的正外部效应也不同。从区域三次产业的构成来看,数字经济对三次产业的作用效果呈现梯次变化:数字经济对第三产业发展程度高的区域具有更显著的促进作用,对工业化发展程度高的区域促进作用强于农业地区。原因在于,数字经济具有非常强的正外部性,它对区域内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具有显著的空间外溢效应,而这种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主要得益于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变化,其中技术效率会影响投入产出收益,规模效率会影响市场一体化收益。然而,这种效应对第三产业的效果最为显著,对第二产业的影响次之,对第一产业的影响最弱。


  (二)以推进数字经济与区域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会迸发比数字经济自身更强大的产业驱动力。第一,要强化数字经济与区域产业的融合发展,以数字化赋能产业结构升级。基于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的融合可能遭遇“数字技术瓶颈”,因此,针对区域产业特质,更好发挥数字经济与区域产业的“关联性”作用,相比盲目引进新的数字型产业对于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更具意义。各地区应高度重视产业结构变动规律,支持和鼓励区域已有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优化,提升区域全要素生产率。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推动数字技术在区域各产业链、各行业的全面覆盖,加速实体经济转型升级,重塑发展新动能。培育“数字领航”企业,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助力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第二,增强市场主体信心,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确保区域产业结构顺利转型升级。各地区要深刻认识数字经济是未来经济的主导形态,制定数字经济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规划,明确重点任务、支持策略和责任主体,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构建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网络。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加大对企业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及其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区域产业支持政策,以助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不断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五、数字经济通过区域收入分配影响区域协调发展





  (一)基于收敛化与发散化的框架分析


  数字经济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更是影响收入分配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数字经济通过缩短地理空间距离打破了就业的限制和边界、提高了劳动效率,通过降低搜索成本、运输成本等提高了企业收益,从而加快城乡融合及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收入分配的“数字红利”,促进区域间收入差距的收敛。但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可能带来恶化收入分配的“数字鸿沟”,如知识贫困、信息过载、岗位替代及“赢者通吃”等。因此,数字经济对收入分配的最终影响结果由“数字红利”和“数字鸿沟”,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就业机会和个体知识技能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来决定。具体来看,首先,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可能出现“错位”发展。数字技术与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的融合方式和融合程度存在差异,导致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赋能效果的非一致性,由此造成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之间的收入差距存在收敛或分化的不确定性。如,从短期看,实体经济基础较弱的后发地区,可以凭借地理区位、资源成本等比较优势,为利用数字技术布局新产业、发展新业态、创造新岗位提供有利环境,从而推动区域收入分配差距的收敛;但从长期看,由于后发地区普遍面临数字产业升级迭代困境,且受到人才、技术、产业配套等条件相对不足的约束,从而可能限制“数字红利”的可持续性释放,阻碍区域收入分配进一步收敛,甚至可能重新产生分化问题。其次,区域之间客观存在着各类“数字鸿沟”问题。相对而言,“数字红利”在经济发达地区、大城市、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效果更为显著,这就可能导致南北区域之间、东中西部之间及城乡之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拉大,造成产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加速分化问题。不过,在实践中,尽管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优势区,但西部地区的成都、贵阳和重庆等城市近年来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突飞猛进,已成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高地”。这表明,经济基础相对不高的地区也有机会在数字经济发展领域实现超车,为破解区域收入分配发散、推动区域收入差距收敛问题提供了新思路。最后,数字经济产出方式影响区域收入分配格局。从数字产业化来看,其通常在科技、人才、资金集聚和信息化设施较完备的区域推进较快,进而形成大规模的数字产品和数字服务的需求市场。但这也会随规模扩张而产生虹吸效应,引致更多资源向数字产业化发达地区集中,从而引发地区间收入分配差距的分散化。从产业数字化来看,其对收入分配的短期影响表现为产业智能化升级形成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从而导致就业市场“震荡”,区域相关行业的劳动报酬产生局部下降风险;从长期看,新业态新模式加速了产业升级步伐,数字技术与实体产业融合进一步优化了全行业的分工格局,将推动劳动生产率普遍提升,有利于区域劳动收入的潜在增长。


  (二)以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弥合“数字鸿沟”增强区域收入分配包容性


  要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对区域收入分配的“双刃剑”作用,更好发挥数字经济的网络效应,增强区域收入分配的包容性和公平性,进而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一是厘清资本与劳动的边界。合理界定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知识性收入与体力性收入的关系,尤其要对知识型劳动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科学明确,坚持资本贡献归资本所有者所得、劳动贡献归劳动者所有,避免资本收入挤占劳动收入。二是完善数字经济生产要素的投入结构,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处理好数据要素、数字技术等同传统生产要素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劳动效率提升等的重要作用。持续完善基于数字技术的劳动力、资本、数据等各类要素的合理初次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数字经济领域提升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有效路径。三是积极弥合各类“数字鸿沟”,扩大“数字红利”的覆盖范围。多措并举,加大政策弥合“数字鸿沟”力度,引导社会资源向“数字洼地”流动,完善有效释放“数字红利”的基础和条件。如,加大数字基础设施落后地区的新基建支持力度,引导各类人才的合理流动,推动数字经济在区域间的均衡化发展;促进信息科学技术在基础教育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偏远地区教育资源的可及性,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加强对低收入、低教育水平群体的数字技术培训力度,提升其数字应用技能水平,使之更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实现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


六、结语




  我国经济已经迈入数字经济时代,以数据成为新的重要生产要素为标志,社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一背景下,如何于危机中觅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探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之路提供支撑,是区域经济理论和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基于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化与去中心化、分工化与去分工化、趋同化与趋异化、收敛化与发散化四个维度的影响机制与运行机理的剖析,明确了数字经济发展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双刃剑”作用。数字经济发展与区域协调发展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数字经济对于区域发展是先发优势还是后发优势,结果是有利超越还是更容易落入陷阱,是趋同还是趋异,是收敛还是发散,最终取决于数字要素与区域发展中诸多条件多重共振作用的结果。因此,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仅需要重视数字经济对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影响,还要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对区域协调发展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大力弥合各类“数字鸿沟”,实现“数字红利”的全面激活、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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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小红书作者  摄影师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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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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