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余件! 从事民商审判29年,金融审判新规则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案例--上海市

百科   2024-11-24 21:59   北京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9日—12月1日
培训地点:上海市

三、培训主题及主要内容


11月29日(星期五) 

    9:00-12;00;14:00-17:00

(一)金融审判新规则解析——金融审判中的一些共性问题

1、金融监管规章和公序良俗       

2持牌经营   

3超越经营许可范围的合同效力

4变相提高融资利率的行为效力   

5明示利率   

6利息的裁判标准和表述方法

7以商业银行名义借款参与民间借贷的后果       

8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二)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1金融机构收取利息和费用的认定               

2借名贷款偿还

3、委托贷款不得穿透为民间借贷,进而认定合同无效


(三)融资担保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


1、先办登记保理人有权请求已接受债务履行的保理人将所得款项返给自己

2、应收账款保理虚假,三种情形保理人承担的责任

3、融资物虚构的融资租赁关系构成借款

4、融资租赁中自物抵押有效,出租人可以行使优先受偿权


(四)九民纪要后银行信贷担保相关法律问题


1、公司对外担保 

2、让与担保             

3、差额补足


(五)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的审理


1、明确法律适用规则 

2、依法确定责任主体     

3、依法分配举证责任

4、告知说明义务的衡量标准 

5、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   

6、免责事由


主讲专家:某直辖市金融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全国优秀法官



 11月30日(星期六) 

    8:30-11:30;13:00-16:00


一、新《公司法》对金融机构的影响、应对与实务运用


1、新《公司法》“法人独立人格、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债权人的保护与资产处置中的运用

2、新《公司法》对对公授信业务主体资格审查的影响

3、公司资本制度与出资责任的变化对金融机构债权管理的影响

4、新《公司法》优化“三会一层”等公司治理架构的调整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5、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变化和股东权利保护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6、新《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变化对信贷业务影


二、金融审判新规则解析——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有关的纠纷案件的审理


(一)有效治理“逃废债”的法律适用问题


1受托管理人的监督责任   

2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行为无效  

3代位权若干问题

4撤销权若干问题         

5、利用破产法保护债权人


(二)关于金融机构股权确认及转让纠纷案件的审理


1股权代持若干问题       

2限制股权的效力    

3股权清退决定的行政执行


(三)关于金融机构接管、托管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1接管、撤销、托管后的三中止   

2受理破产    

3集中管辖   

4诉讼代表人

5审计、评估结论的采信措施     

6保全        

7整体承接   

8管理人的产生


三、金融民刑交叉案件审理问题


1、金融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选择标准 

2、民刑交叉案件的合同效力认定要点

3关于刑事追缴退赔与案外人合法权益保护


主讲专家:李志刚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长,参与融资租赁等多部司法解释的

起草。2013年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主报告执笔人2015年八民会主报告的起草人之一

 12月1日(星期日)

    9:00-12;00;14:00-17:00

(一)金融机构视角: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条款解读及其对金融业务的影响和风险


1、《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重点条款解读  

2、《司法解释》对金融合规的影响

3、《司法解释》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影响 

4、《司法解释》对金融诉讼的影响


(二)金融审判新规则解析——与供应链金融有关的纠纷案件的审理

1关于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纠纷案件的审理

3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4关于票据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5关于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主讲专家: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29年,直接审理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5000余件;

先后在最高法院《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商事法律文件解读》等发表文章30余篇

四、拟邀嘉宾

一、主讲专家:某直辖市金融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全国优秀法官


二、主讲专家:李志刚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原审判长,参与融资租赁等多部司法解释的起草。2013年全国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主报告执笔人2015年八民会主报告的起草人之一

三、主讲专家:资深法官,从事民商审判29年,直接审理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5000余件;先后在最高法院《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商事法律文件解读》等发表文章30余篇

五、报名对象

   六、报名事宜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4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支持线上转播学习,支持在会议室投屏学习。

报名联系方式:牛老师

电话:18210838551(微信报名

QQ:104293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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