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司纠纷审判与公司诉讼实务中的高频、复杂、疑难问题(六大专题)及案例研读

百科   2024-11-17 22:02   北京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课题背景】   

新《公司法》凝结了人民法院审判实践长期积淀的司法智慧,新修订的《公司法》使得许多原有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和调整,内容方面实质变化涉及百余条,与审判实践关系密切的有五十余处,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的诉讼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并拓宽了参与公司运营治理各个主体进行司法救济的渠道。新《公司法》施行后,诉讼律师将迎来哪些公司诉讼业务机会?应当如何防范发生公司诉讼的风险?本课程以高频复杂、疑难热点争议的纠纷为切入点,采用案例教学,针对不同主体可能涉及到的适用场景、法律依据、新规变化、法条适用进行介绍和分析。

【主讲老师】

某法官,专家型资深法官,拥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三级法院的经历)。从事民商审判29年,直接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达五千余件,尤其擅长办理新颖、疑难案件,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人间司法》发表数十篇专业文章(含合著)。

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公司法审判实务中复杂、疑难问题,以及新《公司法》实施后可能引发的高频诉讼案件类型,以及现场答疑。

前言:审理公司纠纷应当具备的三个理念:股东—公司—债权人

第一部分:新《公司法》修订实施对审判实践的影响

第二部分:新《公司法》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第三部分:公司法审判实务中的高频、复杂、疑难问题(六大专题)

第一专题 与目标公司的对赌

一、关于"对赌协议”的效力及履行

实务争议: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订立的“对赌协议”是否有效以及能否实际履行?

(一)关于投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其股权

(二)关于投方请求目标公司给予金钱补偿

(三)关于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给予股权补偿

二、新《公司法》对“对赌失败”可强制履行的影响

第二专题 公司人格否认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司法实务

审判实务中的难点:如何适用《公司法》T23第1款

(一)公司人格否认构成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结果要件、因果关系要件

(二)公司人格否认的具体表现形式

三、公司人格否认的不同类型及法律基础

(一)公司的顺向人格否认

(二)公司的横向人格否认

(三)法人的逆向人格否认
问题:如何认定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第三专题 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

一、利润分配请求权的概念

二、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类型、行权条件

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行权条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

三、例外: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规定分配利润或不分配利润,滥用股东权利

四、利润分配的时间限制

五、利润分配请求权的行权限制

六、利润分配请求权纠纷的诉讼要点

第四专题 公司担保

前言:(一)担保的重大意义(二)担保制度的几个阶段

一、公司法第16条(新公司法T15)

二、《九民纪要》基本统一了裁判思路——代表权限制说

三、《民法典担保解释》关于公司担保的规定

四、民法典时代法院审理公司担保的裁判思路

五、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时,如何判断相对人是否善意

六、《民法典担保解释》对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

(一)无需提供担保决议的情形

(二)关于上市公司的担保

(三)关于一人公司的担保

(四)关于公司分支机构对外担保

(五)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国有出资公司的担保

第五专题 隐名股东能否排除名义股东债权人的执行

(一)最高法院关于隐名股东能否排除执行的相反结果

(二)对上述两个案例的比较

(三)肯定说与否定说的理据比较

(四)两种对立裁判观点的形成原因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动模式

(六)股份公司的股份变动模式

(七)上市公司的隐名股东能否排除针对登记股东的执行?

第六专题 关于股东权利问题(股权代持、股权转让)

一、关于股权代持

(一)股权代持协议的性质

(二)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判断

二、关于股权转让

(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二)一股二卖

(本节课程还涉及公司减资、定增保底、股东失权、知情权纠纷……等问题,及其他议题,并现场答疑)

第四部分:新《公司法》施行后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未届期股权转让责任案”“股东知情权”案例解析

案例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非破产、解散情形下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案”

案例2: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未届期股权转让责任案”

案例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股东知情权全面保护案”

需要更详细的课程安排请致电18210838551


【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1日—22日 济南市(20日报到)

【会议费用及参会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600元/人,三人以上组团参会学费团购价2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线上同步转播。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负责人:牛老师

电话/微信:18210838551

编辑:单位名称+参加学员+电话+邮箱发牛老师微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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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标准】


一、个人会员:会费:9800元/12个自然月;个人会员全年线下面授培训活动免费;仅限本人参加,不支持后续出借、转让。

二、普通B级会员:会费:12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6人次, 每期培训不得超过3人。

三、普通A级会员:会费:20000元/12个自然月 总免费13人次,每期培训不得超过4人。

四、贵宾会员:会费原价:34000元/年12个自然月 总免费27人次,每期会议不得超过5人。

五、VIP会员:会费 15万元/12个自然月  总次数不限,每期会议不得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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