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普法共建单位”邀请函

百科   2024-11-18 11:37   北京  

 

    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号召,拓宽普法工作的覆盖面与影响力,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将携手社会各界力量,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教育机构及媒体平台等,加强合作并签署“普法共建单位”,更好的为合作单位提升品牌宣传,培养优质人才,拓展业务渠道,加强紧密合作。我们诚挚邀请贵单位加入我们的行列,在更广阔的平台上分享智慧、整合资源,开创法治教育新篇章。

作为“普法共建单位”,我们可以:


1、资源共享:共同开发高质量的普法教育,拓宽知识传播渠道,实现双方资源互补;

2联合行动:组织线上线下法律讲座、研讨会、论坛等多元化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3、人才培育:为法律人才提供实习实训机会,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助力职业发展;

4、品牌联建:共同提升社会形象,增强双方在业界的影响力,实现双赢共赢。




普法共建权益:


1、授牌、签约对象:社会团体、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2、授牌、签约:颁发“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与XX(单位)普法共建单位”牌匾并签署合作协议;

3、赠送我网站法律视频(8万余分钟录制课程),可供日常学习;

4、推荐一名本单位优秀人员加入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经申请、审核,通过后颁发研究员证书,期限二年;

5、可申请研究室管理层,审核通过,颁发聘书;

6、可以联合举办、协办、承办、赞助等方式,深度参与培训部举办的各类高峰论坛、学术研讨会、年会、培训、沙龙等活动;

7、可优先提供或者技术指导高峰论坛、学术研讨会、年会、培训、沙龙、单位宣传片、个人形象展示等视频直播和录制付费服务;

8、可协助联合申报国家级课题、部级课题、市级课题;

9、联合出版系列丛书并携手推广:

(1)提供有关的文章;

(2)由出版编辑组评选出优秀的文章;

(3)出版编辑组制定联合出版规则;

(4)提供书号,正式出书。

10、协助邀请知名专家进行讲座活动或进行案件研讨;

11、可优先获取项目信息渠道、优质的外部资源对接;

12、发布招聘信息并推送相关人才;

“普法共建单位”牌匾模版

三、参与办法


1、需填写“普法共建单位”申请表;

2、申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所需进行权益调整,双方协商确定后,正式签约;

3、成为“普法共建单位”需承担部分合作费用。

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不仅能够推动法治教育的创新发展,还能在实践中积累宝贵经验,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与力量。欢迎加入我们,共同开启这段激动人心的法治之旅。我们期待着您的积极反馈,并愿意就具体合作细节可来我部面对面进行深入讨论,以便进一步探讨合作方案。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二0二四年三




、负责人联系方式


系人:牛老师

电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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