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公报强调,要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也提到了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三大重点领域的风险。对于中小金融机构而言,改革化险仍将持续推进,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推动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债务重组、置换化解风险。银保监、财政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发文鼓励支持企业重整,沪深交易所就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发布监管指引,全流程规范破产重整。破产重整已成为当下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业务方向,投行化手段的投资与处置更是掘金不良资产的绝佳方向。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不良资产主业,提高收购、管理、处置专业能力,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为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鉴于此,我们特举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解读与实操暨不良资产处置业务投行化与重整重组实务解析高级培训班”学习班结束后将颁发二十学时结业证书、不良资产管理师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课程通知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部)
商业银行、AMC、AIC、信托公司、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资产交易所、拍卖公司、服务商、律所、金融科技等投资处置服务机构;国企投资平台、民营投资机构、上市公司、地产企业、不良资产基金、财富管理。
报到日期:2024年12月13日
讲座时间:2024年12月14日—15日
讲座地点:北京市
杨老师 某银行总行巡视员,36年信贷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操作性实战性强
贾丽丽 不良资产处置与破产实务专家;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副秘书长
12月14日(星期六)9:00-12:00 14:00-17:00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解读与实操:收购、处置、尽调、估值、风控
1、不良资产业务包括三项业务范围
2、开展不良资产业务坚持四项原则
3、可收购七大类11项资产
4、办法扩大了银行可出售的七类资产范围
5、不良资产收购实务解读
5.1 遵循的原则、真实转移、两个不得
5.2 收购不良资产两种转让方式
5.3 收购不良资产的七个流程与两大核心
5.4 收购不良资产七项要求
5.5 收购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
(1)不良尽调8个渠道
(2)抽样调查与全面调查
(3)不良尽调阅读信贷档案
(4)不良尽调:4个实地考察
(5)不良尽调:10个方面查询、6个方面访谈
(6)法律意见书与尽调报告
5.6 收购不良资产估值
(1)抽样调查和全面调查
(2)不良债权估值:四个资产类别
(3)影响估值的因素
(4)不良资产定价规则和惯例
(5)不良资产估值的10种方法
5.7 收购不良资产定价四项要求
5.8 制定收购方案,按程序报批
5.9 收购不良资产操作四项要求
5.10 明确交割日过渡期管理责任
5.11 收购债权类不良资产
(1)债权类清收方式和要求
(2)抵债资产处置问题
(3)对债权重组的方式和要求
(4)债转股、租赁、核销处置具体要求
6、金融资产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
6.1 处置不良资产三项原则、八个流程、八种方法
6.2 六招解决拍卖财产难的痛点问题
6.3 如何解决漫长清收不良时间难点
6.4 三十种情形追加被执行人
6.5 三十渠道查找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
6.6 拍卖、竞标、竞价转让的具体要求
6.7 未经公开转让处置程序,不得协议转让资产
6.8 三种情形可以不公开转让
6.9 不得向六类人员或机构转让资产及提示义务
6.10 受让人资格与严格审查
6.11 转让资产付款期限、首付比例规定
6.12 AMC处置不良资产理念和思路
6.13 处置不良资产前进行调查相关规定
6.14 处置资产方案制定与变更审批
6.15 实施处置方案遇到各类情况如何分类处置
6.16 可不按照本办法公告的七类项目
6.17 委托处置资产授权范围、期限、进度等规定
6.18 股权转让规定
6.19 处置资产金额、公告时间、公告渠道等规定
6.20 向其关联方处置资产监管规定
6.21 设置专门资产处置审核委员会四性要求
6.22 可开展五项与不良资产相关业务
6.23 咨询服务、破产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6.24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职责分工
6.25 受托处置,尽调、收费、方式、管理要求
6.26 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控制度
6.27 分支机构管控要求;中介机构管理要求
6.28 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和管理要求
6.29 定期报送报表、报告,确保三性
6.30 项目后期管理制度,五项要求
主讲专家:杨老师,某银行总行巡视员,36年信贷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操作性实战性强
12月15日(星期日)9:00-12:0013:30-16:30
(一)代表性案例——投行化处置与盘活重整
1. 资产处置类
1.1 执行程序与执行救济程序
1.2 以物抵债
1.3 过户环节
(1)抵押债权&税收债权
(2)职工债权问题
2. 信托盘活类
2.1 资产隔离、风险隔断 2.2 思路设计
3. 破产重整类
3.1物:折价收购+估值修复
3.2债:共益债
(1)重整计划执行间提供借款的共益债性质
(2)回款资金监管
(3)重整过程豁免债务导致的税负问题
(4)重整中或有债务问题
(5)业主违约金债权的定性问题
(6)共益债本身的顺位问题
3.3股:股权重整(债务人视角)
(1)共益债借款的优先顺位
(2)清偿方案问题
(3)以股抵债后的表决权
(4)投资人的资金安排问题
(5)债转股法律后果
(6)抵押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问题
(7)重整计划不通过后的再次变更问题
4. 案例:破产重整(投资人视角):困境/交易结构/效益
5. 案例:共益债重整式
(1)尽调方向 (2)架构设计
(3)增信措施 (4)投后管理
6. 市场化债转股:困境/交易结构/效益
7. 并购重组类(港股私有化/实质重组):困境/并购六条/交易结构/效益
8. 纾困救助类:困境/交易结构/效益
(二)破产重整项目风险处置
1. 破产对金融债权催收的机遇与挑战
2. 如何阻却或推进破产程序
3. 破产重整中的风险处置
4. 如何做白马骑士
(三)巧用法律程序
1. 执行救济程序
2. 巧用执行和解程序
3. 巧用破产工具
4. 巧用代位追偿到期债务,积极行使撤销权
5. 如何解决出资瑕疵难题
主讲人:贾丽丽,不良资产处置与破产实务专家;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院副秘书长
1、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600元/人,三人以上组团参会学费团购价2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二十学时证书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2、本课程可以安排讲师赴企业内训,欢迎与工作人员洽谈。
报名联系方式:
牛老师 电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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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介绍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 培训合作中心于2023年1月正式更名为培训部,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 培训部汇聚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一线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可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