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全省交通运输“枫桥式”基层站所试点建设经验交流会在杭州召开。
12月27日上午,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枫桥式”基层站所试点建设经验交流会。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晓光参加会议并强调,要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用心用情、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建设,助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奋力当好“两个先行”开路先锋,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贡献法治力量。
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拱墅大队、宁波市宁海县交通执法队梅林中队等26个基层执法站所汇报人交流分享了在践行枫桥理念、化解矛盾纠纷、做优便民服务、提升执法温度、树优队伍形象、推进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经验做法,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不时传出阵阵掌声。交流会还邀请了交通运输部,省司法厅等有关负责人现场指导。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杨晓光参加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四基四化”建设,将打造“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要内容。自年初以来,省交通运输厅牢牢把握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位统筹,全面开展交通运输“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试点建设。各地积极响应、创新实践,围绕党建引领、矛盾化解、源头治理、数字赋能等方面开展试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提前谋划、及时总结,推进“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建设走深走实。要紧扣行业治理主题,聚焦在矛盾的高发区、监管重点区、薄弱区,真抓实干,让“枫桥式”基层站所真正成为维护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压舱石。要注重统筹,在品牌培育、载体创新和资源共享等方面提升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共享共治共建,打造形成一体建设的整体格局。要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建强基层站所、充实一线力量、提升队伍能力,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来源:省交通运输厅融媒体中心 厅法规处
文字/图片:交通旅游导报 郑雅璐 任汝乐
编辑 | 郑雅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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