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时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达成了一项股东集体诉讼的和解协议,决定支付4.335亿美元(约30.9亿人民币)以解决由美国投资者发起的集体诉讼。
阿里巴巴否认任何过错或不当行为,表示此次和解旨在避免进一步的诉讼成本和干扰。和解协议的执行依赖于法院的批准等多个条件,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承认诉讼中的索赔具有法律依据。
此次和解案是自《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实施以来,该地区第二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案例,也是美国五十大证券集体诉讼和解之一。律师指出,符合条件的中国投资者也可能获得部分和解金。
这场诉讼源于投资者指控阿里巴巴实施垄断行为,并对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募股(IPO)作出了重大失实陈述,导致股价被人为抬高。尽管法院驳回了有关蚂蚁集团IPO声明的质疑,但针对阿里巴巴的垄断行为和失实陈述的指控仍然成为焦点。和解文件提到,反垄断索赔涉及复杂的市场和监管问题,因此是一项重大挑战。
2020年,阿里巴巴因“二选一”涉嫌垄断行为被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处罚,罚款182.28亿元,并要求其提交三年的合规报告。2024年,监管部门表示阿里巴巴已完成整改。
有分析师指出,阿里巴巴接受和解是出于降低赔偿风险的考量,而原告则面临索赔流程冗长和证据获取困难的风险。这项4.335亿美元的和解金额占到可能获得的最大赔偿金额112.29亿美元的3.73%,远高于近年来证券集体诉讼的平均比例。
对于中国投资者,符合条件的阿里巴巴美股投资者将在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间购买或获得美国存托股票的情况下有望“瓜分”这笔和解金。然而,和解集体不包括未遭受可赔偿损失的个人或实体,以及阿里巴巴的现任和前任官员和董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