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质(1392—1444年),字孟瑾(亦作梦瑾),安徽太和县人。明朝第222任刑部尚书。曾于明宣德十年(1435年)赴成都任四川布政使右参政之职。在蜀期间自奉俭约,“所食惟蔬”,被四川人民称为“青菜王”。
▲王质画像 图片来源:太和县博物馆
青菜是淡泊和清贫的象征,所谓“民不可有此色,士不可无此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中国历史上有不少真正的清官,他们廉洁自律、生活俭朴,以常食青菜知名,是中国古代官员廉洁从政的典范。
其中明代的成都就有这么一位,他名叫王质。王质于明宣德十年(1435年)被任命为四川布政使右参政,在蜀三年。据史料记载,在蜀期间王质于成都的官舍“广种菜以为日用之需,不顾乎味之甘美”。到各地巡视,为了不给当地增加负担,“每行郡邑不食肉,惟啖青菜(只吃青菜),蜀人呼为青菜王”。
▲王质与青菜的漫画 图片来源:成都日报
据《江南通志》记载,王质仕途始于明永乐年间,历仕四朝,官至刑部尚书。这几十年间都和身为布衣时一样,每顿饭“所食惟蔬”“终身不厌”。
清初史学大师万斯同写有一部名为《明史新乐府》的奇书,此书以民歌形式,用68篇诗歌把明代全貌概括其中。其中有1篇诗歌名为《青菜王》,专写清官王质。
天下何人咬菜根,菜根之味胜八珍。
仕宦纷纷厌梁肉,岂知菜根更宜人!
官至尚书惟食菜,清贫谁与公为辈?
世上谁嫌肉食鄙,究竟谁知菜味贵?
何况为官求肉食,不顾民意有菜色。
民有菜色官不知,官有肉味民岂知?
安得今日有王公,大起天下沟中瘠?
该诗结尾处这位史学大师呼吁,大臣们要是都能像王质那样终身俭朴,天下挨饿的老百姓就不多了。
王质家乡的《太和县志》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王质任监察御史巡按云南期间,因父丧回家丁忧。他的御史同僚巡按至太和,见王质家境贫寒,令知县馈送绢帛米肉。王质力辞不受,说,我就是负责监察的御史,怎么能接受“吾乡人脂膏”呢?
明正统八年(1443年),王质任刑部尚书,掌管全国司法和刑狱。次年,福建浙江一带的银场失盗,他受命前去处置。据《明英宗实录》记载,他走到半道就生了大病。朝廷说“行可少缓”,让他不要那么急。“质不听”,带病继续前行,结果走到杭州的时候,就不幸去世了。
王质去世后,大学士李贤撰写了《青菜王记》,赞颂其高风亮节。今天,在安徽省太和县城西部仍有一条小街叫王布政街,街名就是老百姓为纪念王质任职四川布政司而取的。500多年的沧桑磨砺,王布政街早已打上了岁月的烙痕。风风雨雨中,人们没有忘记这位远赴成都任职,以常食青菜而留名青史的清廉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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