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被通知巨额补税@税收征管@劳务报酬Vs经营所得

财富   2024-08-08 10:51   山东  

   自然人代开劳务报酬所得税收征管及缴纳问题

   自然人开具咨询费到底是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经营所得与劳务报酬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二、扣缴环节税务机关的区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咨询也属于经营所得的范围内,并非一概而论全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取得综合所得申请代开发票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一、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以及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为其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常规理解税局代开环节应会准确判断是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如为劳务报酬所得为何代开环节还按经营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征管争议

     根据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规定如果税务机关判定为劳务报酬,为何还在代开环节按经营所得预扣个人所得税,目前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是根据开票名称判断为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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