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六期)第三次续发行已完成招标工作,至此,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万亿元已发行完毕。
11月18日,财政部回应了化债资金加快落地的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8日批准有关议案后,财政部11月9日将6万亿元债务限额下达各地,指导督促地方抓紧履行法定程序,稳妥做好发行工作,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目前河南、贵州、浙江、江苏等省份已发行超过3000亿再融资专项债,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同时,财政部正在制定提前下达部分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限额工作方案。
近年来财政政策逐渐发力,主要围绕着防风险和促发展展开。本期我们将对特别国债、专项债、特殊再融资专项债等政策工具进行梳理,以期为明年的项目谋划、额度申报提供参考。
一、国债
对于国债,大家都很熟悉,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国债主要用于弥补政府赤字,没有用途的限制,每年的额度都是年初根据预算制定。长期以来,我国一般以3%的赤字率(赤字占GDP的比重)安排预算,当年发行并用完。
特别国债
特别国债是为特定目标发行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国债,预算外专款专用,不计入财政赤字。
根据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从今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今年先发行1万亿元。”
还有一种比较罕见的情况,在年中进行预算调整增发国债。去年年底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中央财政在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全国财政赤字由38800亿元增加到48800亿元,赤字率由3%提高到3.8%。10000亿元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全部安排给地方,其中,2023年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5000亿元。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介绍,用于“两重”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两新”(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到项目和地方,明年要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加力支持“两重”建设。
随着特别国债未来可能变成一种常规安排,3%的赤字率红线无疑被慢慢淡化。11月8日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市场预测2025年赤字率或将超过3.5%。
二、专项债
专项债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一般地方债和专项债的区别,类似于前面的国债和特别国债,前者没有用途限制,后者是要对应项目,专款专用,所以叫专项债。
而再融资专项债,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还旧债而借的新债。
早年专项债的用途,就是用来化债,把城投隐性债变成正式的地方债。2017年,专项债最大的用途变成了支持棚改,后来又扩大到土地储备。2019年,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被叫停后,开始广泛应用于基建。
近年来,虽然经过一定的调整,基建仍是专项债投向的重点领域。
专项债投向
隐债置换
近期一揽子财政刺激政策出台后,专项债的使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
11月8日,《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
近日河南、大连、贵州、青岛、江苏等省市发行的超过3000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即属于此类。
土地储备与收购存量房
除了置换隐形债务,近期专项债适用范围再度扩围,为了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多部门发文支持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土地的通知》,为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提供了政策指导和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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