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君实务丨醉驾:不能承受之轻

职场   2025-01-15 19:30   重庆  


撰文 | 龚继恒 律师




本文源自于笔者团队办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酒后驾车被交警排查发现。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80.1mg/ml,涉嫌醉驾型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个轻罪,刑罚至多是拘役,但对当事人如晴天霹雳。当事人系事业编工作人员,且临近退休。对他而言,刑罚本身尚能忍受,公职人员被提起公诉的一系列后果更令人惶恐。


下文将系统地梳理醉驾对于体制内各类工作人员的影响。



后果一

刑罚



醉驾的法律后果就刑罚的视角而言是较轻的。根据《刑法》133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拘役,根据《刑法》42条之规定,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刑法》第42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以重庆地区的量刑为例,威科检索到的裁判数量如下(数据统计时间:2024年12月6日)



可见,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的,判处1-2个月拘役的情形超过60%。


同时,本罪的不起诉率较高。2018年至2021年,某省的检察机关在办理醉驾案件时,不起诉率分别为37.3%、42.7%、48.6%、48.9%。


但是,正因为该罪处罚较轻,不起诉率较高,导致很多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体制内的公职人员。



后果二

职务内处分



1.公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14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为拘役和罚金,据此,无论是否被判处缓刑,均会被开除公职。即使是检察院依法决定不予起诉,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免刑的,公职人员至少仍将面临撤职的处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中所提到的“公职人员”是指《监察法》第15条规定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活动的才属于“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 第2条 第3款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15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因此,一般认为从事具体劳务的普通工作人员,不属于“公职人员”,比如从事诊疗工作的医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等。


2.公务员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注意,尽管本条款没有规定公务员被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如何处理。但是请注意参考《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公务员属于该条文规范的对象之一,按照该法,公务员即使被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的,仍然会被撤职。


3.事业单位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23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案件情况特殊,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是2023年11月刚刚通过并生效,而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仅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要求进行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已废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醉驾的最高刑是拘役,也就是说,曾经事业单位人员醉驾不会被开除(可能这也是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疏忽大意之原因),但是2023年11月之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将会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



后果三

党内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3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4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由于危险驾驶罪系故意犯罪,一旦党员被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即使被判以缓刑,仍属于必须被开除党籍的情形。即使能取得不起诉决定或者定罪免刑结果的,仍可能被开除党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后果四

社保中断



说起这个,必须要提到事业机关人员的养老金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从2014年开始的。2014年之前,公务员的养老账户是没有实际金额的,称为“视同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对应的资金要打入养老金账户,必须要平安退休才能实现。一旦公务员辞职、被开除,视同缴费部分清零。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该文件于1959年发布,内务部于1969年撤销)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 


有些地区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出台过更为具体的处理意见。对于被开除公职的企业职工,明确其原有的工作年限不再视同缴费年限。


《云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云劳社(2002)76号)第2条:“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开除公职、除名、自动离职的人员,其原工作年限不得视同缴费年限,达到退休条件时,只能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基本养老金。”


因此,体制内工作人员一旦被定罪判罚,除了刑事处罚、职务处分外,可能丧失部分养老保险利益。



结语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言行在履行职务时代表着国家形象,我国的法律对公职人员遵守法律规则、尊重道德义务有更高的要求。即使是酒驾这样的轻罪,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也可能成为职业生涯“不可承受之重”。


曾经也有过讨论,是否要废除酒驾型危险驾驶罪,似乎该罪太容易给当事人打上犯罪的标签,不利于社会和谐。但转念一想,公共安全又何尝不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都有如此多的酒驾、醉驾行为,一旦去掉这个罪,公民的酒驾醉驾将会变得更难以控制。且只要某个罪的发案量足够大,就应该将该罪删除,那么是否删除醉驾之后还需要将帮信罪也一并删除?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醉酒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从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驾现象大幅下降,因酒后驾车肇事致人死亡的数量逐年下降,对醉驾严格执法司法的做法得到人民群众普遍认可。


醉驾虽然是一个轻罪,但是需要警惕的是,对部分群体而言,这仍属于“不能承受之轻”。笔者在此,建议所有朋友亲人们遵守交通法律,更要提醒体制内的公职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龚继恒 律师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重庆仲裁杯”第六届律师仲裁庭审(全英文辩论)大赛冠军、优秀辩手,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解决、涉外法律事务。




百君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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