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一步:INC主席第三份非正式文件解读

2024-11-06 06:18   北京  


塑料污染,尤其是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严峻环境问题之一。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政府间谈判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简称INC)一直在积极努力,旨在制定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而INC主席的第三份非正式文件(NON-PAPER 3)的出现,为INC-5会议的相关谈判提供了关键基础。

一、文件诞生的背景与来源

(一)背景

这份文件是主席在综合了之前会议的讨论成果以及各方意见后拟定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INC-5的谈判进程,力求在2024年底达成关于塑料污染治理的协议。


(二)来源

文件广泛吸收了各国政府、区域组织、专业文件、观察员以及国际组织的贡献。在此基础上,还对之前的文件结构进行了合理调整,以更好地适应谈判需求。


二、文件各条款核心内容

  • 序言(Preamble)

强调了塑料污染对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的严重危害,这种危害涉及可持续发展的多个维度。同时,承认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以及塑料在人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并且着重提出了管理塑料生产和消费的必要性,还重申了里约宣言等相关原则。


  • 第1条 目标(Article 1 Objective)

建议公约的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塑料污染的不利影响,并且怀揣着终结塑料污染的愿景,这体现了对塑料污染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彻底解决的决心。


  • 第2条 定义(Article 2 Definitions)

对公约中常用的一些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例如“缔约方”“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塑料”“塑料制品”“塑料废物”“微塑料”等。这些定义为后续的讨论和条款制定提供了清晰的概念基础。


  • 第3条 塑料制品及其中的关注化学品(Article 3 Plastic Products and Chemicals of Concern as AtUsed in Plastic Products)

虽然各方对塑料制品管理存在一定共识,但尚未形成足够统一的草案文本。考虑到各国情况差异较大,文件提出需要采取灵活的措施。这包括制定初始清单、确定控制措施和标准等,同时还提及了在过渡期间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


  • 第4条 豁免(Article 4 Exemptions)

此条内容与第3条相关,其规定取决于第3条相关内容的确定情况。文件详细规定了豁免的申请、登记、有效期、延长、撤销等一系列相关程序,确保在特殊情况下的合理安排。


  • 第5条 塑料制品设计(Article 5 Plastic Product Design)

鼓励缔约方采取措施来促进塑料制品的优化设计。具体包括提高塑料制品的安全性、耐用性和可回收性等方面,同时提及缔约方会议应制定相关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更新。


  • 第6条 供应(Article 6 Supply)

虽然未提出具体的文本内容,但强调了需要解决生产信息缺口和回收效率问题。鼓励各方通过合作的方式来促进塑料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


  • 第7条 排放和释放(Article 7 Emissions and Releases)

要求缔约方采取措施对相关塑料制品及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和释放进行管理、减少,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缔约方会议也应制定相关指导来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


  • 第8条 塑料废物管理(Article 8 Plastic Waste Management)

缔约方有责任确保塑料废物以无害环境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鼓励采取额外措施,比如投资废物管理系统等。文件还规定了塑料废物出口的条件和相关要求,以及缔约方会议应制定相应的指导。


  • 第9条 现有塑料污染(Article 9 Existing Plastic Pollution)

缔约方需要合作来确定和优先处理受污染的区域,并采取减缓和修复措施。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受到的不成比例的影响,在采取措施时应予以考虑。同时鼓励促进当地社区等各方参与,缔约方会议应制定相关指导。


  • 第10条 公正过渡(Article 10 Just Transition)

在实施公约过程中,应考虑到工人等相关情况,促进向可持续生产消费的过渡。鼓励相关方积极参与,缔约方会议可以制定相关指导来确保这一过渡的顺利进行。


  • 第11条 财务,包括建立一个财务机制(Article 11 Finance, Includ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Financial Mechanism)

虽然没有提出具体的文本,但预期内容包括各方筹集资源、确认部分缔约方对援助的需求以及定义财务机制等方面。同时还提及了在过渡期间需要进行的相关工作安排,以确保财务方面的合理规划和有效运作。


  • 第12条 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和技术转让(Article 12 Capacity Building, Technology Assistance and Technology Transfer,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缔约方应合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实施公约规定的义务。同时促进技术的发展、转让和获取,缔约方会议应定期审查相关情况,确保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


  • 第13条 实施和合规(Article 13 Implementation and Compliance)

建立机制来促进公约的实施和合规审查,其中包括设立一个委员会。文件详细规定了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任期等相关内容,同时提及在过渡期间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


  • 第14条 国家计划(Article 14 National Plans)

缔约方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情况和能力制定国家计划,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在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应咨询利益相关者。缔约方会议可以制定相关指导来规范这一过程。


  • 第15条 报告(Article 15 Reporting)

缔约方需要向缔约方会议报告实施措施的情况以及这些措施的效果等。会议应确定报告的周期和格式,以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管理。


  • 第16条 有效性评估和监测(Article 16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 and Monitoring)

缔约方会议应定期评估公约的有效性,确定评估的时间和依据,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不断优化公约的实施效果。


  • 第17条 信息交流(Article 17 Information Exchange)

缔约方应促进信息交流,指定联络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护机密信息,确保信息交流的安全和高效。


  • 第18条 意识、教育和研究(Article 18 Awarenes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缔约方应促进公众意识提升、教育和研究相关工作,从多个层面提高公众对塑料污染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技术和解决方案的发展。


  • 第19条 健康(Article 19 Health)

鼓励缔约方促进相关健康策略和项目的实施,特别是针对受塑料污染影响的人群。缔约方会议应与相关组织合作,确保健康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 第20条 缔约方会议(Article 20 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Including Ability to Establish Subsidiary Groups)

设立缔约方会议,并规定了其会议召开时间、规则制定、职能等内容。同时提及在过渡期间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运作和相关职能的有效发挥。


  • 第21条 秘书处(Article 21 Secretariat)

设立秘书处,规定其职能,以及可能的承担主体和相关合作安排,确保秘书处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为公约的实施提供支持。


  • 第22条 争端解决(Article 22 Settlement of Disputes)

缔约方应通过谈判等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可以选择仲裁或提交国际法院等方式,并规定了相关的程序,确保争端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 第23条 公约修正案(Article 23 Amendments to the Convention)

任何缔约方都可以提出修正案,修正案需要在缔约方会议上通过,文件规定了通过的程序和生效条件,以确保公约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 第24条 附件的通过和修正(Article 24 Adoption and Amendment of Annexes)

规定了公约附件的性质、新增附件的限制和程序,以及附件修正案的相关程序,确保附件的合理使用和有效更新。


  • 第25条 表决权(Article 25 Right to Vote)

规定缔约方的表决权,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投票权依其成员国情况而定,确保投票权的合理分配和公平使用。


  • 第26条 签署(Article 26 Signature)

规定公约的签署地点和时间,确保公约的签署过程符合规定。


  • 第27条 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Article 27 Ratification, Acceptance, Approval or Accession)

规定公约需由国家和大量经济一体化组织批准等,以及相关责任和信息通报要求,确保各方对公约的认可和遵守。


  • 第28条 生效(Article 28 Entry Into Force)

规定公约生效的条件和时间,确保公约能够在合适的条件下生效并发挥作用。


  • 第29条 保留(Article 29 Reservations)

规定不可对公约作出保留,确保公约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 第30条 退出(Article 30 Withdrawal)

规定缔约方退出公约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在特殊情况下缔约方的合理退出。


  • 第31条 保存人(Article 30 Depositary)

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为公约保存人,确保公约的妥善保存和管理。


  • 第32条 作准文本(Article 31 Authentic Texts)

规定公约的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文本同等作准,确保公约在不同语言环境下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文件的重要意义

这份文件全面涵盖了塑料污染相关的各个方面,从目标、定义到具体的措施、机制等,为INC-5的谈判提供了较为详细的框架和基础,体现了各方在塑料污染问题上的共识和努力方向,对于推动全球塑料污染治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该文件是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挑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为未来的治理行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




塑料污染条约谈判”第五届会议
Fifth Session (INC-5) 

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制定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国际文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第五届会议”(简称INC-5)将在韩国釜山举行,旨在制定一项全面而有效的国际法律框架,以遏制日益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保护全球生态环境。届时来自世界各国的政府代表、科学家、企业家和环保人士将齐聚釜山,共同商讨并制定一项具有雄心的全球协议,以应对塑料污染这一全球性挑战。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过去四年来持续参与了联合国环境大会、以及接下来的各届INCs,此次也将派代表团赴韩国实地参会。前四届会议分别在加拿大、乌拉圭、法国和肯尼亚举行。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过去几年来持续参与了联合国环境大会、以及此前的各届INCs。2024年11月底,绿会代表团将赴韩国实地参会。
(注:本文为INC-5系列观察。文章仅代表资讯,不代表平台观点,仅供参考。)

文 | 杜娱宁
审 | 赵岩
排版 | 绿叶

【海湿·INCs:部分往期报道】


“塑料污染条约谈判”·系列观察
PLASTIC TREATY NEGOTIATOINS @OCEANWETLANDS


【参考资料】

NON-PAPER 3 OF THE CHAIR OF THE COMMITTEE:https://wedocs.unep.org/bitstream/handle/20.500.11822/46483/INC%20Chair%20Non%20Paper%203%20-%20%2029.10.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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