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出台2024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策对原有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进行了8项调整,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财产、申请家庭机动车价格等要求均进一步放宽,新增了小岛进城渔农民为住房保障对象,并调整了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学历和专业技术和专业技能资格要求。
根据新政策,2024年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受理对象为: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城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城区域小岛进城渔农民。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为低于68110元,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调整为低于234612元,申请家庭机动车价格调整为低于15.98万元。
其中: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对象在新城区域内居住期限要求,由原先的满3年调整为满2年;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对象的迁居时限,从户籍迁入满3年、实际居住满1年,调整为即迁即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对象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要求,由全日制大学本科调整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由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调整为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调整为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据悉,我市公租房的保障方式主要为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目前市本级现已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累计329户,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累计1324户。
新城高云佳苑
2024年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集中在新城高云佳苑小区、绿岛华府小区、红茅山社区等。即日起,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申请实行法定工作日常态化受理。申请人可选择线下、线上办理申请,具体申请程序、所需材料等事项详见2024年10月30日《舟山晚报》第8版。
另据了解,公租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年审制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须退出住房或取消补贴资格。符合条件者将在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房管中心核发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书。
来源|竞舟新闻
编辑|阿勒
审核|水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