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
小岛居民迁居的住房保障困局,
市住建局
围绕“人口向着大岛聚、
服务跟着人口走、
要素就着服务配”原则,
开展住房保障领域
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行动。
一、完善住房保障政策
依托项目认定、资金保障、运营管理等“1+X”政策体系,进一步出台《舟山市小岛进城渔农民住房保障实施意见》,通过公租房托底保障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普惠保障,将小岛进城渔农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打造小岛进城渔农民“住有所居”实践范例。
二、加大保障房源供给
助推“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改建存量闲置房屋,筹集可用于迁居安置的房源376套,保障首批实施集聚迁居岛屿的小岛渔农民67户。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范围至岱山县、嵊泗县,实现全域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累计申报国债资金需求共计6.025亿元,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412套(间)。
三、完善公租住房保障
将“双困”渔农民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采取发放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确保海岛进城渔农民应保尽保。
目前,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4303户、1560万元,实施实物配租6000余户。
欢迎加入竞友圈
获得更多资讯
来源|舟山建设信息港
编辑|阿勒
审核|水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