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宣传周
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河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提升公众对学前融合教育的认识,增进社会各界对特殊需要儿童的理解与支持,平舆县县直幼儿园积极践行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第九届河南省学前融合教育宣传周”活动。
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20-29日
活动重点
1.学前融合教育相关政策。
2.学前融合教育所获成就。
3.汇聚力量共同发展的理念。
什么是学前融合教育
国家政策支持
第六条 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学前教育、儿童发展、特殊教育方面的科学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宣传、普及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
第十七条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幼儿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区域内残疾儿童的数量、分布状况和残疾类别,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推进融合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者附设幼儿园。
第四十七条 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幼儿园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
第五十四条 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其他具有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的特殊教育机构、康复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
第六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其中,残疾学前儿童的相关标准应当考虑保育教育和康复需要适当提高。
第八十三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附设的幼儿班等学前教育机构适用本法有关规定。
倡议书
我们坚信
每一位儿童,包括特殊儿童,都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每一位儿童都有权利自由地选择更加能够发挥自身潜能的受教育方式。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应当成为特殊需要儿童接受教育的首选途径。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我们呼吁
所有学校都应当坚持“零拒绝”原则,支持适龄特殊需要儿童能够接受高品质的教育。
我们愿意
接受特殊需要儿童本来的样子,迎接他们回归主流社会,不忽视、不排斥、不歧视。从我做起,让“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的精神在我们的血液里流淌,让我们的每一天都充满爱心与真情。从我做起,把关爱落到实处。用殷殷的爱心,热情的双手,去滋润那些特殊需要群体的心田,让点点滴滴,聚沙成塔,涓涓溪流,汇成江河。
我们诚邀
各位教育工作者、家长朋友们,从今天开始,关注并支持我们的行动,为每一个孩子创造一个更加融合、更加有利于潜能发展的教育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