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全国部分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的梳理以及对上海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工作的回顾,指出上海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具有规模大、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和史料价值高等特点,总结上海市级专志编纂四方面主要做法,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上海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常态化编纂发展路径。
连绵不断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特有的优秀文化传统。要了解中国文化,就必须了解中国地方志。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工作,至2021年底,历经首轮、二轮两轮圆满结束。首轮志书编纂以省志、市志居多,专志编纂相对零散,不成系统。比较成系统、纳入省级规划、具有代表性的专志(企事业单位志)是二轮上海市级专志。本文梳理全国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概况,总结上海市级专志在全国专志编纂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提出专志编纂因其独特性可常态化推进,并不一定要同省志、市志、县志等区域志那样“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全国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概况
按记载内容的广狭分,地方志可分为通志和专志。专志指记载某一特定区域内某项或者某方面专门内容的志书,一般指专业志、行业志、部门志、特色志等,由于专志范围过广,本文选择以企事业单位志为主的上海市级专志作为范例,研究专志编纂发展路径。可以说,在新编地方志书中,专志(企事业单位志)并不多。根据《中国新方志10000种书目提要》统计,以北京为例,首轮新编地方志书,市志中可归入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的有:《北京国营农场志》《北京化工研究院志》《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志》《北京铁路局志》《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志》《北京市农村建设总公司志》《北京市电影学院志》等。以天津为例,首轮新编志书有《天津市图书馆志》《天津市肿瘤医院志》。河北有《河北建设银行志》《河北农业大学校志》。福建有《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志》。重庆有《重庆市新华书店志》《煤炭工业部重庆设计研究院志》等。首轮志书编纂中,北京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数量相对较多。
在二轮志书编纂实践中,明确将专志(企事业单位志)成系统纳入省级志书编纂规划的只有上海。2010年,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将上海市志、上海市级专志和区县志三个系列纳入编纂规划,并专门成立专志工作处,开展上海市级专志工作。2021年底,54部上海市级专志出版。在其影响下,其他省份如内蒙古、天津都在2023年相继启动自治区(市)级企事业单位志书编纂工作。2023年6月,内蒙古发文启动高等学校志丛书、重点企业志丛书编纂工作,其中规划高校志34部,企业志17部。2024年5月14日,江苏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和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联合举办江苏省工业企业丛书编纂启动仪式,有7部企业志纳入丛书。成系列编纂专志(企事业单位志)进入各省(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视野。
上海市级专志编纂情况及特点
上海首轮新编地方志为“一纲三目”体系,一纲为《上海通志》(10册46卷),总揽上海自然和社会、历史和现状。三目为“上海县志系列丛刊”(10部)、“上海区志系列丛刊”(12部)和《上海市专志系列丛刊》(110部),工作历时20多年,总字数1亿6千余万字;二轮修志工作历时12年,成果包括《上海市志(1978—2010)》140部、147册,上海市级专志54部、55册,上海市区县志24部、31册,共三个系列218部、233册,约3.21亿字。这些成果求真务实、内容宏富、资料权威,全面记载上海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我国地方志事业贡献了“上海智慧”和“上海经验”。
在首轮、二轮修志成果中,上海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的异军突起尤其令人瞩目。在首轮110部专志中纳入规划的有5部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宝钢志》《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志》《上海高桥石化志》《中国福利会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志》。上海石化、宝钢代表上海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工业方面的领先地位。中国福利会是国家名誉主席、孙中山夫人宋庆龄创办与领导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上海是中华职业教育社发祥地,相当长时间里又是中华职业教育社所在地。
可以说,这五部志书的编纂开创了上海市级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的先河。在上海第二轮志书规划中,为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体,即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多元经营、多元运作,体现农工商、科工贸、产学研一体化,弥补《上海市志(1978—2010)》基本按照行业、事业,以及政权政体、社会团体活动分类的不足,将上海市级专志系列作为《上海市志》的补充,力求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新时期、新阶段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上海市级专志以能够代表或体现上海行业、事业特点的大型企业集团和重点院校、金融机构、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为编纂主体。
二轮上海市级专志共编纂54部,数量是首轮10倍,在全国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中,体量堪称第一,具有规模大、代表性强、覆盖面广,史料价值高等特点。
(一)成体系,规模大
二轮上海市级专志共计54部,分为四个部类,分别是企业、金融、院校(团体)、医院四大部类,其中企业部类24部,金融部类4部,院校(团体)部类17部,医院部类9部。二轮市级专志规模远远超过首轮,在全国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中,体量也堪称第一。可以说,这是上海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一个独特亮点。
(二)代表性强
二轮上海市级专志虽然规模大,但不是滥竽充数。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和超大城市,上海承接国际经济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全球科创中心建设任务,拥有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一流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达的金融和医疗卫生体系。市级专志遴选标准是代表或体现上海行业、事业特点的企业、金融、院校(团体)、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其中就有总部设在上海的央企,如中国三大航空公司之一的东航集团,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最大的钢铁集团宝钢集团,体现上海总部经济地位。17部院校(团体)志中,有新中国第一所高等外语院校——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现代水产教育摇篮——上海海洋大学,中国第一所商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第一所戏剧高等教育学府——上海戏剧学院,中国最早建立的音乐专科高等学府——上海音乐学院,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大学——上海大学等,代表上海地位和特点。金融则有总部设在上海的交通银行,以及在上海深具代表性的浦东发展银行和上海银行。医院都是全国一流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谓代表性强。
(三)覆盖面广
经过改革开放,上海整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突飞猛进,在众多行业中涌现一批高质量有代表性企业。市级专志企业部类24部志书,都是上海相关行业中佼佼者,如上海建工(建筑行业)、申能集团(能源行业)、申通集团(地铁行业)、百联集团(商品流通)、光明食品集团(食品行业)、锦江国际集团(旅游服务)、华谊集团(化工行业)、临港集团(自贸试验区)、东浩集团(贸易会展),还有上海三大通信运营商上海电信、上海移动、上海联通,记述层面涉及全市范围。
(四)时间跨度大,史料价值高
上海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三甲医院,纳入二轮上海市级专志的9部医院志,记述百年以上历史的有6部,其中仁济医院是上海第一家西医医院,也是中国第二家西医医院。17部院校(团体)志,从院校成立时开始写起的有12家,记述时间超过50年的有11家,其中超过百年的有2家。上海史学家熊月之在论述上海市级专志时指出“有些志书所述内容,跨越晚清、民国与解放后三个时代,多以单位档案为基础,相当珍贵。瑞金医院、仁济医院、上海第一人民医院,前身均为教会医院,相关志书对历史资料挖掘尤为用力,为研究近代上海城市历史提供了难得的系统的资料。”
可以说,54部市级专志的出版,是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取得的一项丰硕成果,它们突出反映上海时代特征、市情特色、行业特点,丰富和拓展了上海市地方志工作内涵和外延,将上海市地方志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也为今后地方志事业的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上海市级专志编纂主要做法
市级专志从规划颁布到全部出版,历经12年。各承编单位按照专志编纂方案,从启动到出版,均经过篇目制订、收集资料、撰写初稿、分纂总纂、评审验收、编辑出版等环节。专志工作处多次印制《上海市级专志编纂参考材料》,收录国家和上海市的修志法规,市地方志编委及其办公室发布的修志规章制度,以及资料卡片、资料长编、目录、总述、大事记、业务篇、党群篇、人物篇等各种模板资料,供各承编单位修志人员参阅。此外,还通过下列抓手来推进市级专志编纂进度,提高编纂质量。
(一)建立协作交流机制
根据专志门类分工,组建企业、金融、院校(团体)、医院四部类的协作群,创设微信工作群,每年召开协作群经验交流会,邀请先进编纂单位介绍经验,专家学者与会指导,共同探讨编纂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有会议动态,有经验交流,有疑难问题解答,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做好贴心服务。为各承编单位牵线搭桥,创建交流合作平台,请修志先进单位主动为后进单位传经送宝,也积极倡导后进单位走出去、请进来,共同提高。
(二)执行全流程编纂管理
志书编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短则三年,长则十来年,需要编纂单位制订详细编纂规划,落实责任,并在不同阶段把握工作重点,和专业指导机构一起做好全流程编纂管理工作。
1.抓业务培训。面对半路出家、水平参差不齐的修志人员,要对各承编单位进行针对性的专门培训。对刚启动单位进行方志基础知识培训,对进入初稿撰写阶段单位进行志稿撰写方法培训,尽量做到分阶段、有重点、全覆盖。
2.抓篇目制订。篇目是一志之纲,纲举目张。篇目好坏决定一部志书总体水平。根据修志人员对记述对象了解程度和对资料收集和掌握程度,结合编纂进度,将篇目制订分为收集资料篇目、初稿篇目、总纂篇目、评审篇目、出版篇目等若干主要阶段,根据每个阶段实际情况加以调整。专志大部分篇目均数易其稿,最多调整达数十次,从而保证设计更合理、更科学。
3.抓资料长编。地方志基本要求是言必有据,述而不论,使用资料均要求有出处。从编纂工作启动之时,对制作资料卡片、编辑资料长编作出明确要求。强调资料长编重要性,向各承编单位提供多种资料长编模板,供修志人员参照选用,提高工作效率。志书出版印刷后,各单位提交的资料长编(电子版)录入上海市地方志资料库,永久保存。
4.抓初稿撰写。很多参加修志工作的同志,起初认为有了资料,写初稿应该易如反掌,其实并非如此。写出来的初稿,有像讲话稿,有像公文,有像散文,有像议论文,和志书要求的规范语体文有很大差距。为此,狠抓初稿模板写作,将资料较为完善的初稿,打磨为范文模板,供修志人员参考,举一反三,加快编纂进度。
5.抓分纂总纂。众手成志,一部志书参加撰稿的有数十人、甚至上百人。而每个人都有各自写作风格,当志稿合在一起后,就会发现五花八门。为统一文风,统一行文规范,在志稿分纂总纂阶段强调“一支笔”。从修志人员中挑选熟悉地方志基本规范、文笔好、年富力强的同志,对篇章和全志合成,作统一修改,一气呵成,做到文风统一、文笔流畅。
(三)严把评审验收环节
为保证编纂质量,志稿在交付出版前,必须经过承编单位编委会内部评审和市方志办组织的评议、审定、验收环节。“一评二审三验收”是上海首轮修志积累下来的宝贵经验,二轮修志继承和发扬,严格执行,不走过场。通常情况下,市级专志评议会专家组成员11名、审定会专家组成员9名、验收小组成员5名。评议、审定专家主要由市委、市政府老领导,各部委办原分管领导、行业专家、资深修志人员和来自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则由市方志办领导和业务处长组成。会前提前一个月将志稿送到专家手中审阅。会中专家须提供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并在会议上陈述主要问题。会后市方志办须根据专家组意见及时出具书面评议、审定和验收意见。承编单位须对照修改意见全面分析,消化吸收,认真修改。
(四)三方共商,保证出版质量
为严把出版质量关,市方志办对承担市级志书出版工作的出版社进行全市公开招标,要求各中标出版社挑选懂方志业务的资深编辑担任志书责任编辑。各专志进入出版环节后,均要经过出版社三审三校。业务指导单位同志在出版环节仍然全程保驾护航,审读校样。出版社、业务指导单位、承编单位三方定期碰头,共商问题,协调进度,统一装帧,确保整体质量上乘。
上海市级专志编纂存在的问题
在上海市级专志编纂过程中,对照地方志事业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工作要求,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或多或少对专志编纂进度、质量、保障等方面造成影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立法工作不到位
2006年5月18日,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地方志的全国性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施行。2011年4月26日,《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公布。但直到今天,《地方志工作条例》还未上升到《地方志法》,《上海市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也未上升到《上海市地方志工作条例》,这就造成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依法修志认识不足、刚性约束不足、法治化建设不够完善等短板,视地方志工作可有可无,没有放到足够重视的地位。上海市级专志成系统纳入省级志书规划开始于2010年,上海市级专志预算不像上海市志纳入市级财政预算,而是纳入部门预算,培训和评审费用由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编纂经费和出版经费由承编单位负责。同时,上海市级专志因为其企事业单位志的属性,意味着其编纂动力需要更多行政力量干预。
(二)编纂规划不严密
2010年2月1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第二轮新编地方志书编纂规划》,规划专志65部。编纂期间,上海市级专志规划调整过三次,分别是2016年3月18日,市级专志调整为70部。2018年12月19日,市级专志调整为53部,2021年5月21日,《中国福利会志》由《上海市志(1978—2010)》划至市级专志序列,市级专志调整为54部。规划几次调整,凸显专志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曲折。专志工作启动初期,专志承编单位兴致勃勃,跃跃欲试,对修志艰巨性认识不足,以为修志易如反掌,主动申请提出编纂市级专志。随着修志工作深入推进,工作遇到困难、难点、堵点,有单位或推迟启动,或来函要求撤销。这些情况发生,都是因为事先调研不充分、上下缺乏沟通、摸底调查不够所致。
(三)工作机构非常设
54部专志编纂机构大多为临时机构,修志结束后,机构解散的情况比较普遍。截至2021年底,保留机构的多为学校和个别大型国企,比如,宝钢有专门史志办公室,华东理工大学二轮修志工作放在档案馆,因为修志成绩突出,修志结束后学校增设校史办,增加2名专职工作人员;又如上海音乐学院因为院庆策划一系列文化活动,院志编纂办公室得以在修志后保留。但企业、医院由于各自工作特点,大多数机构都名存实亡,原修志人员或者退休,或者因为本身就是兼职人员,志书出版后,各自回归原来工作岗位或者转岗,导致机构不稳定、空心化和有名无实。
(四)人员队伍不稳定
专志人员队伍包含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各专志承编单位人员队伍和专家队伍。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队伍相对稳定,但存在人员队伍编制少问题,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专志工作处3人,要负责全市市级专志业务指导工作,面临巨大工作压力。各专志单位编纂人员大多为临时借调、返聘,队伍不稳定、不专业。退休返聘人员优点是熟悉情况,缺点是修志时间长达多年,人员老龄化严重,体弱多病直接影响志书推进。而年轻一代专志工作者因为大多是临时借调,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需要培训上岗。同时因为没有专门晋升通道,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员流失,也使修志人员难以静心修志。
(五)资料档案不全
各承编单位普遍存在资料档案不全问题,查找不方便。有的档案无专人管理,没有及时存档;有的档案室缺少过程性、动态性资料;地方志工作与档案工作存在脱节等问题。对于历史比较悠久的单位来说,历史资料欠缺尤其严重,由于战乱、动乱导致资料档案灭失。很多单位之前没有针对性开展口述资料征集,造成很多历史资料流失。
(六)开发利用不足
专志编完以后,由于大部分修志单位机构撤销,人员解散,开发利用无从谈起。有的单位会利用修志资料建立院史馆、陈列馆,或充实已有展览,但大多对开发利用没有很好规划,志书束之高阁,乏人问津。对开发利用专志资料缺乏规划和主动性,对如何结合国家重大方针、重大活动开发利用专志资料进行宣传,缺乏意识、缺乏人才。尤其是随着网络等新媒体的发展,如何将修志成果数字化转型,还没有全面展开,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对修志成果的利用。
专志常态化编纂对策措施
结合上海市级专志的编纂实践,建立上海市级专志常态化编纂机制,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推动立法,建立专志业务领导体系
经过首轮、二轮地方志编纂实践,地方志编纂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但在实际执行上,立法才能有效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实施的力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加强修志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要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上升为《地方志法》,《上海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要尽快上升为《上海市地方志工作条例》,将专志编纂列入法律和法规,用法治来推动地方志工作,用法治来保证上海市级专志正常开展。要建立专志编纂工作领导体系,适时出台相关工作指导意见。强调志书编纂工作是“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各级编纂委员会力量,通过定期督查督办来推进专志工作,从体制机制上把修志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考核,并贯彻执行。
(二)做好专志延续和拓展,合理制订工作规划
在常态化市级专志编纂机制中,专志规划应该是开放的,只要是各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上海标志性和特点的事物都可纳入上海市级专志编纂规划。进一步拓展市级专志外延,扩大专志覆盖面,外企、民企、社会组织、名特事物等都可以纳入编纂规划。要尝试建立上海市级专志申报审核制,由市方志办出台专志申报工作办法或指导意见,列出市级专志标准,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发布,由各单位自主申报,再由市方志办出具核准意见,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审批是否纳入市级专志序列。这样做,可以一改过去多由市编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达文件布置工作的单向做法,通过上下结合,充分征求意见等方式,有力调动编纂单位积极性,推动更多有代表性单位参与到专志编纂中来,尤其是在二轮规划中没有纳入的单位。
(三)结合日常工作,推动编纂机构建设
与省市志等综合志书相比,市级专志更具有常态化编纂工作机制的条件,因为专志更侧重一事一物,有特点的事物多,这就给专志编纂提供了空间。经过两轮地方志编纂工作实践,地方志功能越来越得到展现,推动专志编纂机构建设也应该放到议事日程上,需要长远规划和持续推进。专志编纂机构应该依靠法规,享有和档案局(馆)同等地位。各部门应该在内部设立专志编纂常设机构,或者在档案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专志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撰写大事记、提供年报资料汇编,积累本单位发展中过程性资料,为专志编修做好日常资料工作,而不是等到专志编纂工作启动,再去“临时抱佛脚”搜集资料,影响专志编纂质量。
(四)培养激励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是专志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编纂地方志是一项专门学问,没有高素质人才队伍,修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编纂高质量志书更是无从谈起。要高度重视人才选拔和培养,在专业化修志队伍建设方面下大力气。要完善培养、教育和奖励人才工作机制,为引进和留住优秀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对专业修志人员进行定期的专志工作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不满足于地方志基础知识的培训,还要开展分类培训,比如学校类、企业类、医院类等,或者从撰写内容入手做专题培训。选好精通业务、熟悉情况、具有丰富修志经验的主编和主笔。要对参与修志和有贡献的人员,在晋升和荣誉方面制定专门倾斜政策和制度,让年轻人参与修志工作感觉无包袱,有奔头。在修志中期或者结束时开展地方志工作优秀评奖,比如组织奖、个人奖等,提高修志人员积极性、价值感和归属感。修志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绩效考核和评奖也可考虑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合作,出台相关职称评定措施,或者出台与地方志相适应的人才选拔办法或者指导意见。
(五)制定规范,保障档案资料完整性
资料是地方志工作的基础,档案是地方志的重要来源。地方志工作与档案工作息息相关,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地方志工作推动并检验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地方志工作质量。为进一步推进专志和档案工作,可以联合市档案局出台《地方志归档目录》《地方志资料档案查询方案》等指导性意见和建议,通过地方志资料入档的形式,更好地保存地方志资料,同时也使档案本身因为纳入地方志而更具社会价值。遵守《档案法》同时,建议进一步开放地方志资料查阅权限,为修志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方便修志人员查档用档,保障档案资料延续性和开放性。
(六)多管齐下,加强对专志资源的开发利用
坚持修志为用原则,进一步提高专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这是专志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志书社会效益,是地方志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重要任务,也是专志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动力。加大对修志中间成果推广和运用。专志编纂单位在编修志书过程中,要发掘资源,建设专志成果载体,如院史馆、陈列馆、博物馆等。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要借力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对专志资源进行二次开发利用。要通过举办论坛、大讲堂将专志宣传推广出去。要通过各专志单位强强联手,同频共振,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利用实物、展板、简介等各种宣传手段,在公共场所,诸如公交地铁、公园绿地、影院剧场、商务大楼、名胜古迹等,向公众宣传专志成果。
综上所述,专志编纂工作是地方志编纂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工作日趋重要,越来越多地得到各级省级地方志机构重视。专志(企事业单位志)常态化编纂,不仅为综合志书、行业志书编纂积累资料,还培养、保存和发展一批修志力量,对地方志编纂工作持续正常开展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可以说,上海市级专志三十多年探索和实践,为专志(企事业单位志)编纂工作开创了新天地。
【栏目简介】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编修志书,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现象与优良传统。志书是一种独立的著作门类,有其自身独有的体例体裁、记述形式、编纂方法。作为官修权威资料,质量是志书的基础和根本保障。为加强志书编纂业务交流,“成都方志”开设“志鉴研究”专栏。
来源:《上海地方志》2024年第三期
作者:肖春燕 赵明明
编辑:龙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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