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一个郑州的朋友给我发来一段通话录音。
听完录音,朋友又给我发来一个订单截图。
问朋友什么情况,他说3月中旬要去洛阳工作出差,于是1月9日提前在锦江荟APP预订了3天锦江之星洛阳南昌路王府井酒店的房间。
后来公司告诉他要在洛阳多呆2天,朋友就打算在锦江荟APP再订2天,结果发现这家锦江之星1月15日起所有日期所有房型都显示满房,去OTA平台查看也都是同样情况。
朋友就给酒店打电话咨询,酒店告诉他1月15日酒店就关门停业了,要重新装修,1月15日之后订单也都无法接待,让他取消订单。
朋友打电话给锦江荟客服,反馈预订的酒店停业无法入住,但是一直没人处理。他找认识的锦江旗下酒店店长帮忙反馈,终于锦江酒店中国区洛阳城区总打电话给他,告知那家锦江之星已经与锦江解约下线了,建议我朋友走法律程序。两人通话内容就是前面的语音通话。
朋友选择锦江旗下官方平台锦江荟APP预订酒店,是因为他是锦江白金卡会员,大多数时候都是预订入住锦江旗下酒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锦江荟预订酒店成功,就表明双方签订了住宿合同,锦江荟平台未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在锦江荟平台预订酒店房间成功,结果实际入住日期酒店已经停业无法提供住宿,锦江荟平台提供的酒店预订服务肯定是存在问题有欺诈行为,锦江荟平台不采取补救措施,消费者有权要求锦江荟平台进行赔偿,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我之前预订入住锦江旗下酒店,也遇到过几次问题,包括入住锦江创始店上海锦江饭店,投诉了从来都是无人处理,当然也没有积分赔偿和免房赔偿。
以我个人这些年入住锦江的体验来讲,我觉得锦江是国内最垃圾的酒店集团。
之所以有时还入住锦江旗下酒店,是因为集团是集团,酒店是酒店。锦江集团垃圾,但是锦江旗下有些酒店还是不错的。另外锦江的酒店数量最多分布最广,有些小地方只有锦江和华住旗下酒店。不考虑服务的前提下,锦江旗下酒店要比同档次的华住旗下酒店性价比高一些。
去年下半年锦江终于落实了白金卡会员官方平台预订早餐权益,还推出了每周五锦江荟五折订房,今年年初更新会员权益白金卡有了生日免费房。
这些变化,让我一度以为锦江可以摘掉国内最垃圾酒店集团的帽子了。
现在看来,这个帽子,锦江还要继续戴下去。
锦江,果然还是那个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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