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李兴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集资参与人的一封公开信

政务   2024-12-30 17:16   辽宁  


李兴杰案集资参与人:

李兴杰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系列案的资金清退工作,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今年7月对刑事判决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就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的部分事宜作如下答复:

一、可清退资金有多少?

1.侦查机关移交的旌联汽车租赁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20,200,459.77元,大连铭捷信息咨询公司账户内资金99,995元。

2.已退赔违法所得款及孳息15,848,566.41元。

3.本院扣划425笔,共计460,085.21元。

合计可清退资金总额:36,609,106.39元。


二、前期已退赔违法所得款是否生息?利息是否计入清退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21日,本案专项账户内结余孳息,均计入清退资金。


三、具体可领金额如何计算?

初始分配计算公式:


四、负有追缴或退赔义务的被告人是否参与此次资金清退?

根据判项,按上述原则计算出负有追缴或退赔义务的被告人(以本人或挂他人名义)的初始可领款项,该款项优先用于履行追缴退赔义务。


五、款项何时发放?

现正进行数据核算工作,确定最终每位集资参与人的可领金额。待最终金额确定后,将于2025年1月陆续开展资金清退工作。届时会另行公告资金清退时间、地点和方式。


六、此次36,609,106.39元资金清退完成后,其他财产如何处理?

目前待执行财产有房产、股权、车辆。因房产是农村集体产权,具体处置方式还需进一步研判;处置股权需经过评估拍卖程序,周期较长,本次暂不处理;车辆仅是车籍查封,未扣押到车辆实物,暂无法进行拍卖。后续我们会积极推进财产变现,待有可清退资金后,即会再行开展清退工作。


请广大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切勿听信和传播不实信息。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30日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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