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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相应学位,不含独立学院、民办院校;
3.具备招录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本次招录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5.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具备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团)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岗位
具体招录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4年第三批人事代理制、派遣制人员招录计划表”。
三、招录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24年11月7日在官网发布公告和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扫描“附件2.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且发送邮件提交报名表,视为完成报名程序。
3.填报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人事代理制岗位填写“附件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4年报名表一”、派遣制岗位填写“附件4.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4年报名表二”。
(3)将word版报名表以附件形式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szxfcrsk04@tj.gov.cn,邮件主题及报名表以“报名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筛,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安排另行通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非护理岗位为面试考核。护理岗位分为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和面试考核。
护理岗位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参加面试。护理岗位成绩计算:总成绩=理论考核*0.2+操作考核*0.2+面试*0.6。
七、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必须参加医院人事科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的考察。考察时间为1-2周,将对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八、体检
按各岗位招录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我单位与录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有关事项说明
1.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体检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录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2.我单位限定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招录手续,如因录用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
政策咨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人事科 022-582879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下午2:00-4:00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官网下载
来源:人事科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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