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市医疗保障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4〕64号),自2024年11月15日起,规范整合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2项,促进我市医疗机构规范辅助生殖服务诊疗和收费行为。
此次将“取卵术”、“胚胎培养(含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含冻融胚胎或囊胚)”、“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含显微镜下操作)”、“单精子注射(含卵子激活)”共8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每人每项目医保基金报销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限门诊范围支付。
本市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在本市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辅助生殖医疗机构,发生的上述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门诊费用,可享受一定比例医保报销。外省市患者报销具体情况请咨询当所在地医保局。
作为天津市最早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攻关及引进的单位,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在建筑规模、设备配置、开展的不孕症诊疗、辅助生殖技术及其衍生技术的种类及数量始终保持天津市首位,开创了天津市多项试管婴儿技术首例应用并分娩成功纪录,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术(1999年1月);卵胞浆内单精子注射技术(2000年8月);冻融胚胎移植(2002年12月);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2012年3月);冻融卵子受精移植(2014年7月)等。
未来,我院生殖医学中心将在此次医保利好政策的推动下,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舒适的环境、热忱的态度继续为更多育龄夫妇的生殖健康服务,帮助更多家庭实现生育梦想,一起将爱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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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殖医学中心
编辑: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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