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川渝检验结果互认盲样考核,共120家公立综合医疗机构参加,考核项目55项(含临床生化31项,临床免疫15项,临床检验8项,临床分子生物1项)。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泸州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和泸州市人民医院参加考核。
近期,重庆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发布2024年度川渝检验结果互认盲样考核结果,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泸州市人民医院所有参加的55个检验项目全部满分通过!
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验结果实现互认。川渝两地纳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结果报告单右上角标注“川渝HR”互认标识,检验项目前标注“*”,检验报告底端或备注栏注明“*”为川渝两地临床检验互认项目。
此次,泸州市两家医院55个检验项目全部满分通过川渝互认盲样考核,充分说明在泸州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下,本地区的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得到川渝两地的认可和肯定。
据了解,2024年6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联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将互认医疗机构范围由三级医院扩大到了二级医院,列出了80个医学影像检查互认项目和81个临床检验互认项目。我市29家医疗机构纳入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名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基础上,遵照互认项目和互认标准,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川渝HR”互认标识的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对于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不得重复进行检查检验,对于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以其他项目打包等形式再次收取相关费用;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留存资料,对不予认可的,应向患者或家属充分告知,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重新检查;支持医联体成员单位开展检查检验互认,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要求,开展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检查检验门诊。同时,对属于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和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以及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等6中情形之一的,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2024年8月,泸州市上线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和影像云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统筹利用,减少了患者的重复检查检验费用,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机构通过这两个平台已累计调阅检查检验结果数据近20万次,为患者节约了大量费用,切实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目前,泸州市正在积极推动与重庆及省内其它市州的检验检查结果信息化互认工作,争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泸州市纳入川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医疗机构名单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泸州市人民医院
泸州市中医医院
泸州市妇幼保健院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
江阳区妇幼保健院
龙马潭区人民医院
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
龙马潭区中医医院
龙马潭区妇幼保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龙马潭区妇幼保建院)
纳溪区人民医院
纳溪区中医医院
纳溪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纳溪区妇幼保健院)
泸县人民医院
泸县中医医院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
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泸县妇幼保健院)
泸县康复医院
合江县人民医院
合江县中医医院
合江县妇幼保健院
叙永县人民医院
叙永县中医医院
叙永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叙永县妇幼保健院)
古蔺县人民医院
古蔺县中医医院
古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古蔺县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