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城县株良镇路东村村委会巧用“红黑榜”曝光一终本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并多次释法明理,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顺利出清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江西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方某需在法定期限内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共计1.3万元,判决生效后,方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且经“总对总”查控仅扣划了方某名下的零星存款,在无法找到方某下落的情况下,该案依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正值全县范围内开展“执源治理、终本清仓”改革工作,该案作为目标案件交办至被执行人方某所在的株良镇路东村村委会,该村委会立即行动摸排方某的相关线索,并将其失信信息张贴于村委“红黑榜”上公开曝光,在取得与方某联系后,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以及失信信息公开的情况,方某迫于压力遂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撰稿:曾志卿
编辑:李 哲
初审:吴 琦
复核:严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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