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我看“刑”

政务   2024-10-24 20:23   江西  

作为被执行人应如实主动申报财产,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但部分被执行人却耍起“小聪明”,企图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执行,殊不知难逃法律制裁!

近日,南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有力打击和震慑拒执行为,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朱某与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城县人民法院组织调解,谢某应于2024年5月10日前归还朱某借款3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谢某仅归还1万元借款后便未再履行,经多次催告未果,朱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7月,该案进入执行立案,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其既拒不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在查明谢某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冻结措施。期间,朱某考虑到两人系相识好友,在谢某声称愿意主动履行义务后,同意对被执行人谢某名下银行卡等账户解除冻结。然而银行卡解冻后,谢某却私下分多次将名下存款转移,并未归还借款,系恶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向其下达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并多次释明拒执法律后果,谢某仍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将谢某拒执线索移送南城县公安局,南城县公安局经审查依法决定对谢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开展立案侦查,并成功将谢某抓获归案。次日,被执行人家属便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一次性代为履行完毕2万元还款义务,并缴纳罚款1千元。目前,谢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撰稿:崔国民、曾志卿

编辑:李   哲

初审:吴   琦

复核:严小霞


南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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