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背负着巨额房贷的“房奴”来说,利好真是一个接一个!继上周存量房贷定价基准改变后,重新定价日的调整细则也来了。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体宣布: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将正式落地。
此前不少贷款人认为存量房贷利率重新定价周期统一为一年,弊端在于不能及时反映市场供需变化,容易造成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等问题。此次,六大银行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对于新的定价机制,这两点需要贷款人注意:
一、利率加点值调整
触发条件: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银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调整目标: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需要注意: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没有次数限制,符合条件就能申请。
二、重定价日周期调整
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对于固定利率/央行基准利率的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六大国有行率先执行新政后,预计其他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此外,商贷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后,央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调整,影响面有多大?
央行发布的《2024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2024年二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79万亿元。Wind数据显示,42家A股上市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共计34.04万亿元。其中,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26.12万亿元,占比达到77%。
此前,存量房贷利率居高不下,促使客户积极提前还贷,进而导致房贷余额减少。今年4月,居民早偿率指数曾达到37%的历史高位,反映出居民提前还贷行为明显增多。预计随着存量房贷持续“减负”,居民提前还贷行为将减少,并在一定程度推动新增购房需求。
编辑:白璐 图片: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