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的长河中,1958年至1982年那24年的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时期,承载着一代人独特的记忆。
当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深深影响着每一个农村家庭。我家所在的团堡公社一心大队二生产队,便是这一模式的生动写照。生产队作为独立核算的基础单位,在公社的统一管理下运行。
分配形式主要是通过平时干活记工分,年底依据工分进行分红和分粮。以全队100个劳动力、全年总计30万工分、各种收入10000万元为例,一个工平均0.33元。若一个家庭一年挣工分5000分,折合500个工日,收入约165元,而分的粮食和其他东西价值120元,可得45元,若价值超过165元则成为欠款户。在我们团堡公社,一个工日能分红1元以上的生产队寥寥无几,大多在1元以下,甚至有的只有几分钱。人口多的家庭辛苦一年,到年底往往成为欠款户。
我们生产队仅有11户人家,20多个劳动力。社员出工干活,记工员会将详情记在工分本上,作为月结和年终分红依据。每到年底,队里会计收起记工员账本,统计出工分情况并张榜公布。记得1971年腊月29的晚上,全生产队社员在保管室开会。队长讲话后,会计开始公布每家劳动成果,区分缺粮户还是余粮户,大家都紧张地倾听着。结果公布,大部分家庭是欠款户,只有极少数无孩子负担的个别户发了几十元钱。那时我还小,依偎在父亲怀抱里,看到发钱时问父亲为何不给我们家发,父亲未回答,我却察觉到他脸色有些哽咽。那年春节我们没买新衣服,队里分了半边猪头,就这样过了一个年。
这段岁月虽艰苦,但也蕴含着人们的奋斗与坚持。它是历史的一部分,让我们更加珍惜如今生活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研究那段特殊时期的社会经济和农村生活提供了珍贵的素材与记忆。它见证了一个时代的变迁,以及人们在特殊经济模式下的生活状态与情感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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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江南布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