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赴丽水龙泉与龙泉市国有林场签订碳汇认购协议,认购龙泉市浙林碳汇项目碳减排量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这是继去年首次合作后,两地开展的第二笔“山海协作”。
森林里的林木是有形资产,空气是无形资产。据悉,林业碳汇指森林吸收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过程。通过人工造林、森林经营等措施,额外增加的碳汇量,符合相应的开发方法学,并按程序经核证、审核后,可用于碳排放量抵消和自愿减排交易。
“通俗点讲,林业碳汇就是树木靠着呼吸‘打工’,吸碳‘挣钱’。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包括森林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而跨区域碳减排量交易,一方面通过购买碳减排量,进一步激发龙泉当地林业主体的造林降碳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为秀洲企业自愿提升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表率。
两地跨区域碳普惠交易,既保护了生态,也让老百姓增加收入,实现了不砍树也能够致富。据了解,去年,秀洲与龙泉两地政府签订《龙泉市—秀洲区“山海协作”碳汇生态横向补偿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秀洲的经济优势和龙泉的碳汇优势,多领域全方位开展碳汇交易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当年,秀洲区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就与龙泉市国有林场达成合作协议,签约购买了龙泉市国有林场开发的“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
今年11月,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又与龙泉市生态环境分局签订“山海协作”合作框架协议,旨在进一步扩展两地生态环境领域合作深度和广度,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支撑。
得益于两地联合探索双碳实现路径,秀洲企业购买龙泉碳汇得以实现。“通过两地‘山海协作’平台,‘山海协作’碳汇生态横向补偿机制,秀洲企业自愿购买龙泉市碳汇项目减排量用于企业清洁生产和绿色工厂创建,这也是秀洲区跨区域碳普惠交易的又一次跨越式进展,对于实现‘双碳’目标,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有重要意义。”秀洲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还将在党建工作、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低碳、人才建设等多领域进一步扩展两地合作深度和广度,进一步加强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低碳零碳示范创建工作、GEP核算体系等领域的创新探索,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支撑。
来源:区传媒中心
记者:蒋彧淼
编辑:姚雨婷
审核:张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