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解读

文摘   2024-12-11 20:29   内蒙古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建设教育强国”。2021年底,全国所有县(区)均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国家督导评估认定。随着全国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心从“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如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重点。




什么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指通过一系列措施和方案,实现教育质量和资源均衡配置的高水平,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充分、优质的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基本均衡发展的2.0版。指的是在基本均衡的基础上,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教师队伍更强,人民群众更满意。简单来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最终是为了建设家门口好学校,使百姓受益。



优质均衡与基本均衡的区别是什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是促进公平与提高质量并重,既强化“均衡”,也突出强调“优质”。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核心是实现“四个更”。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覆盖面明显扩大,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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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督导室
编辑:阮超

赤峰市松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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