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婺源法院召开选任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现场陈述会。党组书记、院长李哲,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朝亮,党组成员王智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文杰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汪红霞等9人组成评审小组参加会议。
婺源法院于2024年7月31日裁定受理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于2024年8月2日发布相关竞选管理人公告。该公告发布后,共有9家参选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申报材料。
陈述会上,各参选机构从各自机构规模、从业经验、工作计划、报酬要求、风险防范以及从事破产案件处理的优势等方面展开陈述。评审小组成员就有关破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参加竞选管理人进行了现场提问。本院督察工作人员对会议进行全程监督。我院评审委员会也将结合书面审查和现场陈述情况,按程序评选出最优管理人。
此次管理人现场陈述会,是采取公平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重要实践,是营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为后续破产审判案件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婺源法院将继续立足自身审判职能优势,推动破产企业依法处置,确保破产案件顺利、高效审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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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法院新媒体团队
校核 | 徐 攀
编辑 | 杨 杨
审定 | 孙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