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法院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暨防范虚假诉讼研讨会召开

政务   2024-08-23 13:20   江西  


为切实做好虚假诉讼及“套路贷”的防范整治工作,维护正常司法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8月22日下午,婺源法院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暨防范虚假诉讼研讨会召开。党组书记、院长李哲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执行员、审判执行辅助人员和特邀调解员参加会议。






会议就如何以“穿透式”审判思维为指导,穿透虚假诉讼及“套路贷”的证据表象和“合法”外衣,做好靶向整治进行了专题解析。随后,立案庭、民庭、执行局负责人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结合实践案例对虚假诉讼和“套路贷”的个案样态进行了剖析,并对如何识别和防范提出了解决建议。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审慎审查实践中遇到的虚假诉讼、“套路贷”案件。

会议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整治虚假诉讼工作是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是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的客观要求,也是干警自我保护的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坚持制度的刚性,扎紧制度的笼子,压缩虚假诉讼存在的空间。

二、能动履职,强化依职权调查理念。虚假诉讼及“套路贷”案件当事人往往精细策划和伪造证据,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对此必须强化依职权调查理念,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基础上权衡辩论主义与职权主义,适当地依职权调查取证或追加第三人辅助查证。

三、重点甄别,着重可疑事实的审查。在事实审查层面,应着重于证据发现,通过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签署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调查流水走账、交叉询问、询问细节等方式寻找可疑点、突破口,增强对可疑协议实际履行情况的审查力度和可疑事实的调查力度。

四、联动协作,提升惩治能力。各部门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要将甄别和查处虚假诉讼纳入日常工作,强化虚假诉讼案件疑点、线索的信息共享,通过院庭长监管、类案检索、专业法官会议分析、审判业务交流等方式,切实提高甄别和查处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司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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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核 |  徐 攀

编辑 |  杨 杨      

审定 | 孙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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