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赣1130破4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管理人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婺源县人民法院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经过书面审查、现场陈述和评审委员会投票,最终确定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婺源县松风翠有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指定的管理人是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汇业(南昌)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备选管理人是江西永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体。
特此公告
婺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 宪法宣传周|婺源法院与江西婺源茶业职业学院共建“法护未来”普法教育实践基地
婺源法院新媒体团队
校核 | 徐 攀
编辑 | 杨 杨
审定 | 孙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