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初中
1.户籍生:学生本人落户时间截止至入学当年4月30日。
2.房产生: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独立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
3.临安区户籍社保生,申请在父母务工、创业或经商的镇街就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已在相应街道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相应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由城区相应街道用人单位距今持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
4.非杭州十区户籍居住证学生:学生本人在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已取得居住地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有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家长可申请居住证积分,具体办理手续可在微信公众号“新杭州人家园”查询。
5.政策优抚类人员子女:参照2024年发布的《临安区政策优抚类人员子女来临安就学申请说明》,新生入学提交材料时间为5月11日-24日(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幼儿园
1.配套小区业主类: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独立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至入学当年5月30日。
2.户籍类:学生本人落户时间截至入学当年5月30日。
3.房产类: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独立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至入学当年5月30日。
4.临安区户籍社保类:报名后现场核验时需提供实际居住、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等证明材料。
5.非杭州十区户籍居住证类:报名后现场核验时需提供幼儿本人居住证。
6.政策优抚类人员子女:材料提交时间与中小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