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 老张讨薪记

政务   2024-11-02 17:00   新疆  

老张,一位勤劳的木工师傅。2022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曹某,曹某经常在岳普湖承包各类小工程,老张便跟随曹某在岳普湖为其干活。经长时间接触交往,老张认为曹某是个不错的老板,便安心跟着干活。

2023年4月22日,本应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老张满心期待,想着自己的辛苦付出终于能有回报。经双方核算,曹某应付老张劳务费33184元,可曹某却没有立即给付劳务费的意思,而是信誓旦旦地承诺在2023年6月底之前支付完所欠劳务费。

第一次希望破灭

然而,老张没等到薪水,等来的却是失望。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来到2023年7月,曹某却还是没有任何主动给付劳务费的意思。无奈之下,老张又多次登门催要劳务费,可曹某还是以各种理由延缓还款时限,一次次拒绝给付,老张感到无比的无奈和失望。

重燃的希望破灭

2024年3月,老张走投无路之下,将曹某诉至法院。经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曹老板啊,我的工资什么时候能给我?……”老张话音未落,曹某直接挂断了电话。
眼看调解给付劳务费日子又要到了,可曹某却变得更加嚣张,电话不接、微信不回,直接消失了,老张的希望又一次破灭。

正义不会缺席

2024年8月,老张来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曹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曹某仍有恃无恐、置之不理,甚至拒接执行干警电话,以此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
然而,他却“小瞧”了执行干警的“手段”。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曹某账户上有足额的存款,并非无财产可供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立即将曹某的银行卡进行冻结。迫于压力,9月23日,曹某拿着33184元劳务费来到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钱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老张拿到这笔几经波折催要才到手的劳务费时,眼中闪烁着泪花,感叹道:“这一路的艰幸与坚持终于有了结果,这多亏了你们,是你们的辛苦付出让正义得以伸张、让我的辛勤付出没有白费。”

法官提醒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个人要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基本表现,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在此,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及个人,必须信守承诺,诚信经营,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要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同时,广大劳动者要注意与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行为,要做到理性维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编辑:尼鲁潘

审核:李小进 李军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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