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法院浩罕人民法庭毗邻喀什古城、香妃园和艾提尕尔广场景区。多年来,浩罕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发挥“小法庭”社会治理“大作用”,努力化解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一桩桩矛盾、一件件纠纷,让邻里和谐、游客舒心成为喀什最美的“枫”景。2024年以来,浩罕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592件,审结574件,结案率96.96%,调撤率92.4%,诉前调解183件。
司法服务“不掉线”
“游”法可依成效显
“你好,是文旅局吗?我要投诉某旅行社,他们欺骗消费者。”
文旅局干部询问后得知,2024年4月28日,王某某以110元的价格报名参加了喀什某旅行社一日游活动,活动内容包含喀什市三个景区。但在实际旅行中,该旅行社导游只带王某某去了一个景区。王某某要求赔偿却遭到旅游社拒绝,无奈只能向喀什市文旅局投诉该旅行社的行为。
经调查,发现喀什市还有部分旅行社存在类似问题,导致数十名游客的权益遭到侵害。为督促旅行社依法经营,喀什市文旅局及时与浩罕人民法庭对接,旅游巡回审判点开展诉前调解,并邀请旅行社代表及游客参加旁听。
法官、人民调解员、文旅局工作人员三方的共同介入解决,王某某与该旅行社达成和解,旅行社当场退还王某某报名费用,其他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也第一时间主动联系相关旅客协商退费事宜,在高效、快速化解旅游纠纷的同时,既保障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24年浩罕人民法庭巡回审判22次,审理案件31件,参与解决旅游纠纷及游客投诉4条,行业部门解决纠纷50条。
法旅融合建机制
文旅发展有“良方”
这是一起喀什古城景区内因商铺租赁引发的纠纷。原来,亚某承租了由民宿管理公司管理的一家打馕店,双方约定不能转租或分租该店铺,但亚某还是将店铺门前空闲区域分租给了李某夫妇开展营业活动。直到被民宿管理公司口头提醒,李某夫妇才得知实情,亚某却始终不理会李某夫妇退还租金、支付违约金的要求。最终双方闹上法庭。
将不能转租或分租的店铺租给他人,亚某是否存在过错?承租了不能分租的场地,李某夫妇是否应该索要赔偿?亚某分租店铺场地给他人的违约行为是否需要向民宿管理公司支付违约金?这互相交织的矛盾点恰恰反映了景区内商铺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短板。
承办法官经调查,查明李某夫妇付清了租赁费,也实际使用租赁场地开展了经营活动,合同目的早已实现,对李某夫妇解除分租合同、返还租金、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亚某与民宿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违约金支付事宜由民宿管理公司与亚某自行协商解决。
该案件的发生引起了浩罕人民法庭的重视。如何规范景区商铺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浩罕人民法庭不断深化“法旅”融合,与喀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签订《服务喀什古城旅游产业法治化发展合作备忘录》,与市委政法委、文旅局、景区管委会确定了司法保障旅游业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了《喀什市人民法院古城保护工作职责》,引导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实现由“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变。2024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9次,向相关行业部门提出建议4条,做到了为旅游健康发展提前“把脉问诊”治疗“未病”,为推进喀什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良方”。
三级联动齐发力
矛盾纠纷“药到病除”
考虑到阿某有错在先,如果只是生硬地办案、单纯就案办案,必然会给本就濒临破裂的家庭关系带来新的伤害,只能循循善诱,以合适的方式修复亲情、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隔阂。于是,承办法官凝聚多元调解力量,协同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分别同阿某及其妻儿进行谈心交流,对阿某不承担家庭责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妻儿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释法明理,劝告阿某在今后生活中应多体谅、关心妻儿,主动承担家庭责任。最终理清了阿某与妻儿的“家务账”,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阿某的妻儿同意将阿某接回家中照顾,让阿某老有所依。
近年来,浩罕人民法庭把辖区的40个法官工作室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主要平台,向71个村、社区发放便民联系卡,定期与乡村综治中心进行交流沟通,协助、指导乡村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邀请各方基层力量参与案件调解达77件,调解率高达91%,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来源:喀什市人民法院
编辑:尼鲁潘
审核:李小进 李军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