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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kr896369”:祁东县悦城绿洲小区的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安装电梯人脸识别系统,请相关部门严加监管,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需要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和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据此条款,祁东县悦城绿洲小区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签名,不能私自安装电梯人脸识别系统。该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在电梯内安装电梯人脸识别系统的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我局已经责令该小区物业停止安装不合理的限制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后续我局也会持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