兜牢民生底线 织密民族团结保障网
文摘
2024-09-13 12:26
西藏
兜牢民生底线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三十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历经几代财政人的不懈奋斗,西藏财政从小到大、从弱到强,财政改革不断深化、收支规模持续扩大、保障能力日益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财力支撑,为西藏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西藏社会保障工作,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七十周年时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加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办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民生实事,一件一件抓落实,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西藏财政社会保障事业实现“四聚焦”——聚焦就业这一最基本的民生;聚焦卫生健康这一最重要的幸福指标;聚焦生活无着落的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西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3年的982.4元/年增长到2023年的28983.42元/年,增长29倍。从生存保障到普惠改善,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生动局面。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出发,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构建,建立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实现铁路专职护路员、被征地农牧民等群体纳入社保统筹,落实困难群体政府代缴政策,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推介力度,有序推进个人养老金拉萨试点工作,社保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运营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全覆盖格局基本形成。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338.1万人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6%以上。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连续十一年提标,从最初的月人均55元提高到目前的245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连续十九年提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大幅增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卡实现由“不愿用”向“全面用”的突破,人社业务实现由“一地办”向“跨省办”的突破,西藏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保卡的省份。截至目前,全区社保卡持卡人数达349.13万人,已签发电子社保卡279.43万张,金融激活率达到91%。坚持将稳就业保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和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战略高度出发,筑牢就业民生底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2012年以来,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55.26万人,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始终保持全国最低,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十二年实现“动态清零”;农牧民转移就业从2012年的45万人增至2023年的64.7万人,劳务收入从2012年的18.8亿元增至2023年的65.6亿元,双双实现连年增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就业保障要素建立健全。西藏曾是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市场发育程度低、产业支撑和吸纳能力弱,存在大部分高校毕业生流向公职岗位,就业主要靠财政供养,长期难以为继的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2017年出台了就业、创业、见习、培训等十一个方面的政策,涉及就业补贴等十多个领域,形成了配套完备的政策体系,构建了高校毕业生企业就业、基层就业、区外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多位一体”就业新格局。同时,最大限度争取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年资金量由以往的2亿元提高到现在的12亿元以上,构建了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的全方位多领域就业推进体系。高校毕业生市场化就业稳中向好。2017年全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9134人实现市场就业,279人自主创业,是2016年的4倍和5.6倍,彻底扭转了2016年95%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公职岗位就业的局面。六年来,全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左右,市场就业率达70%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从2012年的1300人增至2023年的3605人,创历史新高。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把人人享有健康作为重要目标任务,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各族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升。2023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72.5岁,比1951年翻了一番,增幅超全国平均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38.63/10万、5.37‰,均为历史最低。全面推进健康西藏建设。持续深化公立医院、县域综合医改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基层巡回诊疗模式,全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公立医院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覆盖城乡,群众就医负担大大减轻。累计投入66亿元,创新开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目前419种“大病”不出自治区、2413种“中病”不出地市就能治疗。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等“五大中心”,“互联网+智慧医疗”覆盖127家县级以上医院、686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持续优化。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从2012年的人均35元提高到目前的115元,项目从12项扩展到28项。全面实施健康西藏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治全面加强,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全面覆盖,计划免疫接种率维持高水平,居民健康素养大幅提升,稳步实现从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特殊人群健康权益充分保障。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奖励,分娩率提高到99.15%。开展妇女“两癌”筛查和13—14岁在校女生HPV疫苗免费接种,开展60岁以上人群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持续提高。不断优化生育政策,加大特殊人口生育家庭关怀,全区人口稳步增长。实施包虫病三年攻坚行动和大骨节病救治救助行动,现症患者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助尽助”,大骨节病2018年以来无新发病例。2012年全面启动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救治工作,对7000多名确诊患儿实施免费救治,实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民族医药。全区藏医医疗机构数量、卫生技术人员实现翻倍增长,所有乡镇开展藏医药服务,3名藏医专家荣获“国医大师”称号。《四部医典》入选“世界记忆(国际)名录”,“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藏医药产业激发活力,经典名优产品品种增多,产值稳步增长,初步形成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发展的新格局。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兜底保障范围逐步拓展,制度逐步完善,投入逐步增长,形式逐步多样,体制逐步健全,效果更加明显,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较好的保障,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率先在拉萨市城关区开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首次将拉萨市城关区的2348名城市贫困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定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这标志着西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式启动。2007年底在全区全面建立并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年人均收入800元以下的23万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当年落实低保资金5455万元。2017年,实现了统筹城乡低保制度,调整了农村低保保障方式,将现行的“分类保障”改变为“差额补助”。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围绕切实兜住兜牢兜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的目标要求,适度扩大低保的保障范围,并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完善。2023年,全区城乡低保16.09万人,较2012年减少21.57万人,减少57.3%。对边境县(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照自治区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发10%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2023年,全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1.26万人,有意愿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持续提高。自治区先后24次对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上调,低保标准由1997年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2024年的每人每月947元,月人均差额补助从51元提高到了现在的75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得到提高,保障标准先后提高18次,从2007年的年人均收入800元提高到2024年的534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先后提高5次,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11700元提高至2024年的14778元,农村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5760元提高至2024年的8010元;集中供养中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1170元提高至2024年的1478元,集中供养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费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1755元提高至2024年的2216元,较好地保障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