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对秸秆焚烧的态度依然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但最新规定也给出了一些例外情况,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
湖南省近日出台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对秸秆焚烧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这份将于2025年3月1日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既体现了中央严控秸秆焚烧的总基调,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了一些灵活安排。
规定明确划定禁烧区 ,包括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在这些区域,任何形式的秸秆露天焚烧都是被禁止的。
这一做法与近年来各地普遍采取的措施相一致,目的是保护空气质量,降低火灾和交通安全风险。
规定也给出了 两种可以露天焚烧秸秆的特殊情形 :
一是对禁烧区内经检疫确需焚烧的带病虫害秸秆,在县级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焚烧。这体现了对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考虑。
二是村民确有需要焚烧秸秆时,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再由县级政府组织分区域、分时段错峰焚烧。这一规定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合法焚烧的渠道,但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对于违规焚烧行为,规定设置了 500元到2000元的罚款 。这一处罚力度相对温和,体现了执法部门在打击违规行为与照顾农民实际困难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
湖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李明表示:“新规定既坚持了禁烧原则,又给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关键是要落实好,既不能对违规焚烧行为网开一面,也不能一刀切地完全禁止。”
农民老张说:“以前担心焚烧被罚款,现在有了申请程序,心里踏实多了。但还是希望政府能多扶持一些秸秆回收利用的企业,让我们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与湖南相比,江苏省早在2023年就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违规者最高可罚3万元。而广西壮族自治区则允许在非禁烧区小规模焚烧秸秆,体现了不同地区政策的差异。
专家认为,秸秆焚烧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湖南新规定提出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等五种利用方式,并要求建立企业引领、农户参与的市场化秸秆利用体系。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王伟指出:“秸秆综合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农民多方共同努力。关键是要让农民看到经济效益,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处理方式。”
随着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露天焚烧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但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平衡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仍然是各地政府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未来,我们期待看到更多创新性的秸秆利用模式涌现,让这些农业“废弃物”真正变成宝贵的资源。
也希望各地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能更多地听取基层声音,制定出既符合中央要求,又切合本地实际的措施。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特别声明:以上信息源于互联网收集,任何政策以当地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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