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村委换届“新规”引发热议。
近日,一则关于农村基层选举制度改革的消息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引起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关注。
据传,新一轮村委换届选举将实行“三级选拔模式”,不再由选票直接决定村干部人选。
这一传闻是否属实?
又将给农村基层治理带来哪些影响?
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核实,目前尚未有官方渠道发布这一所谓的“新规”。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如果要改变现有的村委选举制度,需要通过法定程序修改相关法律。
近年来确实有一些地方在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上进行了探索创新。
如有的地方推行“海选”加“组织考察”的方式,在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由上级党委政府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
还有的地方实行村干部“职业化”管理,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村干部。
这些做法旨在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基层组织活力。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国斌表示:“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确实需要与时俱进。
但任何改革都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要充分尊重村民的民主权利。”他认为,可以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探索更加规范、科学的村干部产生方式,如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引入专业测评等。
农民群众则对村干部选拔机制的改革存在不同看法。
河南省新乡市七里营镇的村民王大爷说:“村干部直接选举能体现我们老百姓的意愿,不能轻易改。”而江苏省泰州市的村民张阿姨则认为:“现在村里事务越来越复杂,确实需要有能力、有水平的人来管理,如果能选出更好的干部,我们支持改革。”
纵观世界各国的基层治理模式,既有类似中国的村民自治制度,也有由上级政府任命基层官员的做法。
如日本的“町内会”类似于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由居民自主选举产生。
而在法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市镇的市长则是由市政委员会选举产生。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选好村干部、管好村级事务始终是农村基层治理的核心。未来的改革方向,或许将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村干部选拔、考核、管理的制度体系。
比如,可以建立村干部入职培训制度,提高其履职能力;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探索建立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绩效考核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讨论村干部选拔机制改革的我们也要看到农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不少农村面临人口流失、集体经济薄弱等问题。如何选拔出能带领村民共同富裕的“领头雁”,如何激发农村发展新动能,或许才是我们更应该思考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在这一背景下,村干部的角色也在悄然转变,从单纯的行政管理者向综合型人才转变。
他们不仅要熟悉农村事务,还要具备经济管理、项目运作等能力。
村干部的选拔标准和方式也需要与时俱进。
无论未来村干部选拔机制如何变革,始终不能忽视的是村民的主体地位。尊重民意、发扬民主,才能选出群众信任的好干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才能推动农村各项事业蒸蒸日上。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也要警惕“唯上不唯下”。
唯有在民主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才能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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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将持续整顿“村党组织”,村干部也将继续整治,至少6类村民可成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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