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了一段时间的“红牛事件”再起波澜。近日,泰国天丝与华彬集团纷纷发文阐述了红牛品牌创立的历史以及自身在品牌发展中起到的推动作用。此次“口水战”的最大争议点在哪里,预计事件未来走势如何?△红牛饮料产品资料图。(中国商报记者 周子荑/摄)
11月13日,泰国天丝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正本清源系列一:谁在冒用红牛之名?》的文章,详细阐述了泰籍华人许书标创立红牛品牌的历史以及其后续如何推动红牛品牌在全球市场的发展。泰国天丝表示,泰国天丝及许氏家族是红牛品牌及红牛系列注册商标的全球知识产权持有人。泰国天丝最大的“撒手锏”在于,自1996年开始,泰国天丝与合资公司(中国红牛)签署过多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最后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终止,因此中国红牛已无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该事实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合资公司中国红牛经营期限已到。(图片由泰国天丝提供)
泰国天丝解释称,2016年,泰国天丝对中国红牛商标使用许可到期;2018年,泰国天丝投资设立并控股的中国红牛经营期限到期;2019年,中国红牛停止生产,泰国天丝推出了红牛新品。上述文章发布2天后的11月15日,华彬集团对此事作出回应,其表示,华彬集团及其董事长严彬是将红牛饮料引入并落地中国市场的“牵牛人”。对此,华彬集团还拿出两份官方文件和“50年协议书”作为佐证。这两份官方文件分别为 “卫监发(1995)第13号”文件和 “卫监发(1995)第51号”文件。华彬集团认为,严彬成功牵线了中泰企业合作,将中国食品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食公司)和深圳老牌国企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浩)拉入到合作阵营中,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此外,为了让在中国生产的红牛饮料保持功能性,也为了让它更符合中国人的口味需求,严彬和中食公司会同多位专家举行了一场技术论证会,最终才将牛磺酸、咖啡因、维生素等元素的添加量确定了标准。“卫监发(1995)第51号”文件正是对这一新配方的批复,也是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30年辉煌进程的真正开端。△华彬集团的“50年协议书”。(图片由华彬集团提供)
华彬集团最大的“撒手锏”在于“50协议书”在手。1995年11月10日,严彬代表筹备中的中国红牛与泰国天丝等四方签署了一份有效期为50年的《协议书》,其中第一条约定:“各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华彬集团认为,泰国天丝现在生产的红牛饮料是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是2019年才上市的普通饮料,并不是保健食品。根据“50年协议书”约定,不经过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同意,泰国天丝无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其投资建厂生产红牛饮料的行为属违约行为。广东省食品安全保障促进会副会长朱丹蓬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红牛饮料自20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市场到如今发展如火如荼,华彬集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其一直按照“50年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市场运作。“泰国天丝如今看到市场红利想来‘摘桃子’是不符合契约精神的。双方应该坐下来重新谈判和进行利益划分,如此长期对峙不利于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的良性发展。”朱丹蓬说。△红牛饮料产品资料图。(中国商报记者 周子荑/摄)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许雅兰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红牛事件”的背后是利益之争。双方都看到了市场的巨大利益,又对利益分配难以达成一致。华彬集团想保住这个利润蛋糕,而泰国天丝想要重新分配蛋糕。“这背后是多方因素造成的,一方面,红牛品牌创始人许书标之前考虑让渡更多利益来开发中国市场,但双方未能签署全面完整的协议,导致存在漏洞;另一方面,华彬集团对中国市场红牛饮料的开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华彬集团的努力,就没有今天红牛饮料在中国市场的成功。”许雅兰说。上海博盖咨询创始合伙人高剑锋认为,“红牛事件”双方不断进行“口水战”是因为市场存在巨大利益,而双方对于利益分配无法达成一致。他预计,基于目前双方在司法和市场层面的诸多动作判断,最终双方会以“分手”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