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给网友转账78次后,才发现......

文摘   2024-10-31 17:03   浙江  


网络交友

拓展了人们的交友圈

然而

网络好友的真实身份信息

难以核实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7日,康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黄某某的微信,假借女性“邓蒙”的名义与黄某某聊天。

聊了几天,康某以“邓蒙”的身份与黄某某产生暧昧关系。之后,康某编造没钱吃饭、没钱住宿等理由找黄某某索要钱财,黄某某通过微信陆续向康某转账78次共计29321.28元。发现“邓蒙”的真实身份是一名男性后,黄某某立即报警。


2024年7月9日,康某已将所骗钱款全额退给黄某某,并取得黄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

峡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达29321.2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康某系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对其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康某的犯罪事实与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交友需谨慎

务必保护好个人信息

涉及金钱往来时

切莫轻信他人



记得关注、点赞、在看哦!

-END-

来源:综合峡江法院

往期回顾

万元大奖花落谁家!一句话普法“整花活”,包“有趣”的第二期征集来啦~

“领导肇事逃逸”?成都警方通报


长按指纹

一键关注

古越普法
普法宣传教育 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