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制观察-周报【第341期】
2024.8.5-2024.8.11
目 录
01 国务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02 自然资源部等3部门: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
03 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文本(2024年版)》
04 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05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06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07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2024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08 福建省住建厅: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和信用评价
01
国务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8月11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围绕5大领域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5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来源: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8/content_6967665.htm
全文:
02
自然资源部等3部门: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
8月7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函〔2024〕632号)。《通知》要求对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自然资源部不再下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通知单。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用地批准文件后,开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通知申请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同时将缴款通知书抄送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备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市、县人民政府已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有效凭证后,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等手续。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仍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流程办理。
来源:
https://gi.mnr.gov.cn/202408/t20240809_2854516.html
全文:
03
发改委: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文本(2024年版)》
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文本(2024年版)》(发改办投资〔2024〕662号)。
来源:
https://www.ndrc.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06_1392255.html
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文本(2024年版)》的通知.zip
04
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8月5日,水利部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24〕201号)。本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管〔2019〕306号)同时废止。《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办法》适用范围、职责分工、部级信用平台网站,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信息分类、归集共享方式,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守信激励措施、失信惩戒原则和重点监管措施,信用信息修复定义、修复条件、修复程序,信息安全管理、个人隐私保护、异议处理,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违规行为处理,以及水利行业其他业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省级信用平台网站管理、省级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等。
来源:
http://www.mwr.gov.cn/zw/tzgg/tzgs/202408/t20240805_1717896.html
全文:
05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
8月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城市公园管理办法(试行)》(闽建城〔2024〕13号)。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有良好的园林景观和较完善的设施,兼具改善生态、美化环境、科普教育等功能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游园等。
来源: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csjs_3792/202408/t20240805_6497241.htm
全文:
06
福建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8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闽建〔2024〕16号)。本办法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闽建办房〔2015〕9号)同时废止。规定:
1、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划分为AAA级(优秀)、AA级(良好)、A级(合格)、B级(基本合格)、C级(不合格)五个等级。
2、信用信息主要分为:基本信用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含严重)。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包括企业自行申报、各级经纪机构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主动采集、社会公众等提供。
3、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各级经纪机构主管部门依据信用等级对经纪机构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鼓励在经纪机构项目招投标、行业各类评优评先评奖活动、日常经营活动检查、经纪行业专家选聘等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其中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AA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优先办理房屋交易等手续。
来源: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408/t20240806_6497431.htm
全文:
07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2024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8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2024版)》(闽建筑〔2024〕32号)。本规则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配套执行。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则在施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反映。
来源: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408/t20240806_6497771.htm
全文:
08
福建省住建厅: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和信用评价
8月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加强环卫作业管理和信用评价的通知》(闽建〔2024〕17号)。通知:
1、按照《福建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监管办法》(闽建城〔2013〕27号)同时废止),进一步完善环卫作业项目发包、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促进环境卫生行业健康发展。
2、按照《福建省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做好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和评价结果使用工作,构建良好环卫服务企业信用体系。
来源: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408/t20240808_6498452.htm
全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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